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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丹丽舍”指控“森林大第”抄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 01:0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杨雪婷)昨天上午,北京著名的商品房项目——枫丹丽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另一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森林大第告上了法庭,指控其抄袭了自己的设计图纸与建筑外观,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

  枫丹丽舍位于西三旗,目前已经开发到第三期,规划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的森林大第也位于西三旗。2002年,枫丹丽舍发现天龙苑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森林大第”的建筑
外观与“枫丹丽舍”几乎完全一致,枫丹丽舍还认为,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公司设计的“森林大第”工程图纸也抄袭了“枫丹丽舍”的工程设计图,因为“设计图纸”和“建筑作品”均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两项客体,森林大第未经许可擅自抄袭枫丹丽舍的设计图纸并同时在建筑物的表现风格和效果上进行抄袭的行为,已使房地产市场的消费者对两个房地产项目产生了混同。枫丹丽舍认为森林大第的侵权行为使其销售量下降,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森林大第的开发商天龙苑房地产公司、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620万元,停止施工和销售,并在报纸上公开致歉。

  天龙苑房地产公司则认为,森林大第的风格是法式风格,并不为枫丹丽舍所独有,而且双方在结构上并不完全相同,不能认为该公司侵犯了枫丹丽舍的著作权。国电华北电力工程公司也认为,森林大第的表现风格和设计图纸早在17世纪的欧洲就已公开发表,并不是枫丹丽舍的独创。此外,两个楼盘在很多方面均有明显差异,并不能据此认定自己侵犯了枫丹丽舍的著作权。J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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