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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泛滥评选是祸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 14:48 北京现代商报

  重庆火锅、老陈醋、平遥牛肉,一个又一个老字号在央视的镜头前轰然倒下,让每一个对老字号还怀有某种信任的消费者们怀疑了又怀疑。

  巧的是,关于我国相关部门将规范“中华老字号”评选标准并出台《中华老字号评定规定》的消息这两天见诸各报端。理由有两条,一条是我国1990年评选的1600家中华老字号目前长期亏损、面临破产的约占20%,勉强维持现状的约占70%,而有品牌、有规模且经济
效益好的仅占10%;另外一条是,一些不具备中华老字号资格的企业滥用老字号的牌子,影响了老字号的声誉,造成了市场的无序竞争。

  先来看第一个理由。能以老字号来相称,至少应该是历经任何风雨而品牌不倒。但残酷的现实是,仅仅14年的时间,就有20%的企业“长期亏损、面临破产”,70%的企业“勉强维持现状”,这样的字号怎么能叫老字号?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为这剩下的10%感到高兴,因为这是提倡竞争,破除垄断的最好结果。至于那90%,成败就看自己了,相关部门的担心实在是有些多余。

  更值得商榷的是第二条理由。因为“企业滥用老字号”“影响老字号的声誉”就要重新制定标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其实,所有的症结都在这“老字号”评选上。如果有关部门不公开评选所谓的“中华老字号”,那谁又能冒充使用呢?难道你制定了新的标准,就没有人敢冒充了吗?连石蜡和醋酸都可以往火锅底料和食醋里加,冒充一个区区假字号又算得了什么?

  负责此次新标准制定的是中国商业联合会。在其网站公布的商会职能里,我们没有发现他们有任何权利去“任命”一个企业成为“中华老字号”,惟一接近的,是他们可以“参与制定修改本行业各类标准工作”,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整改”,也就是说,有企业冒用别人品牌,商会可以配合工商或公安部门对其查处或惩罚,自己偏要另起炉灶制定新的标准,让人们不得不联想到逼迫企业“花钱买名牌”的往事。

  事实上,老字号不是评出来的,而是消费者在消费时自发认可的,你永远不会发现,杜邦、可口可乐、索尼这些老品牌需要打着一个“国际老字号”的牌子来向消费者推销自己的产品。J026荀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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