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和制度创新来推动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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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9日 09:32 中国经济时报 | |||||||||
谭立 市场繁荣依赖于制度创新。尽管2003年债券市场取得较快发展,全年债券市场交易成交总额突破20万亿元,比2002年增加52.7%。但是,相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债券市场规模、品种、结构和发育程度,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水平,无疑仍是十分初级的。集中表现为市场规模过小、品种过少、市场参与者单一、债券流动性差,市场体系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
一、“国债管理条例”出台将推动国债市场制度创新和发展 经过反复修改的“国债管理条例”,总体上有望从国债市场监管机构、自律组织职能、发行偿还活动,市场参与主体等方面进行新的开放和创新。在政策层面,对债券发行量、品种创新、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债券交易、参与主体等方面进一步放开。在国债规模的管理方面,从年度规模管理过渡到国债余额管理。在推动国债余额管理中,对中短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将增加。在技术层面,对国债的拍卖、招标方式将进一步市场化,如扩大招标上下限范围,甚至对某些债券发行取消行政限制,完全由市场自主决定。此外,短期国库闲置资金有可能允许进入国债市场。开放式回购和国债远期交易有望推出。住房基金、社保基金和邮储资金进入国债市场的步伐加快。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逐步统一。对国债资金用途的转移重点将会突出。更多的外资机构会准入中国债券市场。 这些创新举措,有望较大地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 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将促进企业债券发行的大规模发展 2004年企业债券市场有望进一步放开,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将成为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亮点。新修订的条例将对企业债发行规模、发行主体、发行条件、交易和购买主体作出新的规定。在发行主体方面,朝向只要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方向发展。在发行规模上,放开原来的发行额度管理,将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发行。在发行条件方面,有望将企业债券发行利率改由市场水平和市场需求、企业质量等综合因素决定。在担保形式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放开,除第三方担保外,不仅可以商业银行担保,而且也可以资产担保,还可以非银行机构或者以自身的资产作担保。担保方式将更加灵活。在投资主体方面,也将进一步放开,商业银行非信贷业务会越来越多,有可能被允许购买企业债。保险公司也会进一步扩大投资企业债的范围。在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方面,有望扩大范围,从只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到包括调整债务结构等其他真实合法用途。一批好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会成为企业债券融资政策放宽后的受益者。 三、“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办法”将推动大力推动货币市场突破性发展 在试点发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础上,有望正式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办法”,推动全面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并将给货币市场带来新的活力。全面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将意味着,在提升货币市场的投资功能、促进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货币市场基金无疑是2004年最重大的发展和突破。 总之,2004年,将有更多的市场力量进入债券市场。立法是市场的制度基础。法理和观念变,制度和法条也就相应而变。创新的债券市场立法将带动和维持一个成长、壮大和繁荣的债券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