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方航空和南方航空不约而同地发公告称,公司尚未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民航基础建设基金被取消的正式文件或通知。
这两份公告使本来市场上叫好一片的重大利好消息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为此,本报记者向财政部、民航总局和其他航空公司了解情况。
财政部新闻处的官员告诉记者,在2月初已经通过新华社发布了财政部31项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消息,还公布了近期已经停止征收的两个基金项目,其中之一就是民航基础建设基金。并且财政部要求截至2004年1月30日,凡未列入《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都应当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
而民航总局基础规划司的官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未收到关于民航基础建设基金被取消的正式文件或通知,无法向记者具体说明。
其他航空公司如上海航空、海南航空和山东航空均表示,也未收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文件或通知。
民航基础建设基金是上世纪90年代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民航基础建设基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建设国内机场等航空基础设施。该基金仅对国内航空公司征收,按中国内航线业务收入按5%收取,地区和国际航线则按3%收取。其实,由于非典原因,去年5月9日财政部已发出通知停收民航基础建设基金。
据市场人士分析,随着民航改革的推进,民航总局完成了机场下放地方的工作,民航基础建设基金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早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意义。但从政府性基金项目被取消,到具有法律、法规意味的税收项目取而代之,肯定是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花时间制定。这毕竟牵涉到各方利益的博弈。从这层意义上讲,各航空公司未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正式文件或通知,也属正常。
民航基础建设基金对盈利能力还很有限的航空公司来说,一直是沉重的负担。2002年,南航、东航、上航缴纳的民航基础建设基金分别为7.98亿元、4.31亿元、1.61亿元,平均占3家公司收入的4%。可以肯定的是,民航基础建设基金取消与否对国内各航空公司来说有重大的意义。上海证券报初一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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