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亮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意见》第五条专门就“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在上周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尚福林主席在谈到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时也指出,要“深化四项改革”,即发行上市及再融资体制改革、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改革、市场运行机制改革和证券期货监管体制改革;在部署20
04年工作重点时,再次提出要“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尚主席的有关讲话发出了一个明确的政策宣言,更是一个动员令:市场各方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证券市场基石。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这是业界共识。国务院《意见》指出“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更是对上市公司质量问题认识上的新突破。可以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被提升到中国证券市场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
应当肯定,近年来市场各方对此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努力。如全面实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初步建立起独立董事制度、不断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退出机制等,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又如,提高首次发行股票条件、对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和审核机制进行重大调整、推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等,为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具体到上市公司业绩上,在2002年挤掉“水分”后,整体业绩呈现出稳定增长的可喜势头。
然而,夯实证券市场基石是一项长期渐进的工作,任重道远。从现状看,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在规范运作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上市公司的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等等。因此,进一步夯实证券市场基石,从根本上提升投资者信心,任务还相当艰巨。
进一步夯实证券市场基石,首先要把住证券市场入门关,从源头上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供保障。这就需要继续深化发行上市及再融资体制改革。具体来说,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股票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和新的发审委制度;支持代表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支柱企业整体在境内市场发行上市;研究完善再融资标准和核准程序,整合现行再融资规则,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研究推进首发公司预披露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增强诚信意识等。
进一步夯实证券市场基石的另一个关键点是,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要以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推进上市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规范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行为为重点,以完善上市公司有关监管制度为突破口。具体来讲,就是要推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独立董事选聘机制和监督机制;研究建立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相关制度,如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相关重大事项引入流通股股东表决等制度;加大推动对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清理力度;建立上市公司诚信评价体系;鼓励上市公司进行以市场为主导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推进定向增发和定向回购试点等。
进一步夯实证券市场基石,还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提高中介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市场各方共同参与的筛选机制,使那些治理结构完善、经营业绩优良、内控制度严密的上市公司能够做强做大,将那些治理结构差、经营业绩差、内控制度差的公司淘汰出局,实现优者胜、劣者汰。
我们坚信,只要市场各方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券市场的基石将更加牢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之路将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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