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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市场凸显“三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 08:39 经济参考报

  上海的土地市场总是备受关注。从1988年,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26号地块使用权首次实行国际招标到1996年上海成立全国第一家土地储备中心;从周正毅“东八块事件”到某媒体引发的上海土地招投标风波,上海的土地市场一次次处于风暴的中心。

  对这个被上海市市长韩正称之为“小城市”的国际化大都市,共有6000多平方公里的面积,显得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弥足珍贵。因此,这里的土地只要有点动作,都会受到外界
的关注。在一次次阵痛中,上海的土地市场从变化中日趋迈向成熟。

  招投标之变

  终结靠协议拿地的时代

  2001年7月,上海对土地出让的纲领性文件——《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进行修订,随后又出台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规定,六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都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同时,对招标拍卖的范围、程序、供地计划等作了细化规定。但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和平稳过渡,对经市政府认定的旧改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开发”建设项目和历史遗留问题,上海规定仍可以按照原办法执行。

  这样,上海土地市场就出现了一种现象,一方面,新出让的土地要严格招标,但对一次规划、分期开发、计划分批实施的地块,采用协议招标;另一方面,对单位用地还是采用议标方法;对市政府确定的旧区改造地块,也是明确采取议标的办法;对1万5千户用于动迁和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的2万亩统征地,也是协议的。因此,这些“政策口子”的存在,使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推进。

  据有关人士介绍,上海公开推行招投标两年,真正推行招投标出让的土地比重很低,而采用协议或者邀请招标形式出让土地仍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样,就给外界造成了一种错觉,认为上海在大力推行公开招投标方面并不彻底。

  在这种背景下,媒体出现了“中央督察组上海明察暗访84%项目有违规之嫌”的耸人听闻的报道,尽管后来上海方面对此进行了辟谣,认为内容和观点与事实严重不符。但这至少说明了外界对上海公开招投标的一种疑虑。

  面对外界的议论,去年7月26日,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上海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宣布:“今后经营性土地出让要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凡是新增的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项目用地;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开发区内的六类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教育用地等原非经营性项目用地,转变为六类经营性用地的;对小城镇开发建设、郊区片林建设中,涉及六类经营性用地范围的,都必须全部纳入公开招标范围,严禁采用协议或邀请招标方式。”再次明确了上海市坚定推进公开招投标的决心。

  去年9月27日,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第5号公告中提及的位于浦东新区的第8号地块,被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所得。这个结果震动了上海房地产界。因为该地块原本是协议给另外一家广东实力雄厚的开发商的,而且,该公司已经把地围好,搭建好了工棚,项目公司小组已经在这里办公近一年了。上海靠“协议”拿地的时代终结了。

  上海有关部门也宣布,从去年下半年起,每月推出一批地块进行公开招投标,其中包括对旧区改造地块、市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用地项目等。在加大工地公开招投标力度的同时,为了避免已经出现苗头的如开发商为了拿到土地哄抬地价的行为,上海也开始注重招标的科学化,把价格和开发商实力、土地规划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评分,即按照土地出价标的、规划方案好坏、企业资质、银行资信、保证金、公司业绩等几项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土地出价标的、企业资质是这一方式的核心,并以企业资质为第一标准,而不是谁出的价钱高就把土地给谁。

  上海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坤华教授表示,这种方式,对开发商因房价的预期上涨而不惜血本拿地的行为是一种理性纠正。

  今年1月8日,上海市土地交易系统正式开通运行,上海市经营性土地出让全部纳入土地交易系统,实施规范管理,实现市、区两级业务管理框架下土地交易全过程的跟踪和控制。这一切说明,上海土地“阳光交易”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下一步,上海将逐步加大公开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的力度。

  旧区改造之变

  尊重市场规律适度推进

  上海的旧区改造,应该载入史册。短短不到10年的时间,100多万市民从市中心搬到城乡结合部,上海的面貌也开始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巨变。

  2000年底,上海基本完成了拆除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改造目标,旧区改造任务依然很重。根据2001年各区统计,全市旧式里弄以下的房屋超过200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超过1600万平方米,由于房屋结构简陋,居住环境较差,居民要求改造的呼声十分强烈。在这个背景下,上海出台了68号文件,主要以政策为导向,加大旧区改造的力度。发生在周正毅事件中的上海市静安区“东八块风波”,就与此有关,此中涉及到“上海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的概念。

  其实,“土地出让金为零”并不是说土地出让价也为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价中上缴给政府的部分。在上海的有关土地批租政策中,1995年前规定,土地属市属单位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批租价(即出让价)中的30%,作为出让金缴市政府,其它70%用于原土地使用人的安置补偿;土地属区属单位使用的,批租价中的15%作为出让金缴市政府,85%用于区里动迁安置和市政配套;2001年实行土地招投标后,以中标价的30%上缴市政府作为出让金。

  据介绍,68号文件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出让价中上缴市政府的为零,而用于动迁安置补偿的则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价的全部。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有关负责人说,主要是旧区改造的地块土地价格是由市场确定的,而动迁安置补偿价格是动迁政策决定的,由于旧改地块动迁安置补偿价高于土地出让价,如再从土地出让价中提取出让金上缴政府,则用于动迁安置补偿的资金更少。因此,针对动迁成本高的旧改地块,政府不收取出让金,将土地价全部用于动迁。

  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不断上升,有些旧改地块土地出让价已经能够承受改造成本。为此,从2002年10月份起,68号文件终止执行。上海有关部门不再认定旧区改造地块,并积极探索新的改造机制。基本设想是:旧区改造全部纳入市场化开发机制,不再采取认定方式和土地协议出让。

  这种“政府主导”政策的推行,在当时条件下,无疑有一定的合理性。2000年底,上海的房地产业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整个市场处于低谷期,十分不景气。而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呼声十分强烈,如果要改造,往往是土地出让价远远小于居民动拆迁费用。主要原因是地块居民住户密度过大,动迁成本过高,导致开发商对旧区地块不感兴趣,再加上房地产市场处于低潮,开发商怕承担风险。所以,政府要强力推动旧区改造,又要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利益,只能使土地出让价和居民动迁费用基本持平时才行。

  但变化总是太快。近年来,特别是2002年开始,上海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房价开始大幅上涨,中低价商品住宅的缺乏,使得拆迁居民的动迁成本陡然增高。尽管政府加大了补偿力度,但由于房价高涨,相当一部分拆迁居民还是无处可栖,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矛盾骤然增多。因此,尽管“东八块”土地的出让符合当时的政策,但人们还是给予了质疑。

  为了缓和矛盾,上海“旧改”政策开始思变。一方面,推出了房屋拆迁的“公示、信访接待、举报、承诺和监管”五项制度,大力推行拆迁市场的透明度改革,另一方面,加大了中低价位商品住宅的供应力度。去年7月25日,上海市房地局一口气推出了土地面积达371公顷的38幅地块,全部用于大众住宅建设。而去年年底,又启动了166公顷的江桥基地、130公顷的顾村基地、145公顷的周浦基地作为上海市的中低价示范居住区建设。

  更为关键的是,从去年开始,上海尊重市场现实,放缓了旧改的速度。原定完成10万户拆迁居民的任务,控制在8万户以内,今年将继续执行8万户的拆迁总量。

  与此同时,上海宣布出台新的“旧改”政策,上海房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旧改方面,上海将逐步实现土地供应由“协议出让、生地出让”向“招标出让、熟地出让”转变,政策由政府直接“支持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向“支持收购储备重点地块”转变。这意味着,“旧改”将由政府强力推动转向更加尊重市场规律,适度推进。

  土地调控之变

  在控制增量中盘活存量

  自1996年上海成立土地发展中心以来,尤其是2002年上海地产集团成立之后,上海的土地储备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

  但是,由于上海现行的政府管理模式为“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因此,自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成立后,各区、县纷纷设立土地发展中心,根据区里的储备计划和市场需求,对区内各类土地进行收购,纳入政府储备,然后出让。市、区两级土地储备机构除名称大致相仿外,行政上、体制上、经济上各自为政,独立运行。近年来,市政府为实施城市重大项目的开发,又特批了若干具有城市土地储备职能的企业,目前上海经市政府和各级工商部门认可的土地储备机构已有20余家,而且还有更多的储备机构尚在筹建之中。

  由于这些土地分属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区,客观上造成了“各区、各部门都有地,都批地”的现象。而在土地出让当中,各部门、各区采取的又是不相一致的政策,如有的区为了加快自己的建设,出让力度很大。而有的区由于基础条件较差,又乏人问津。

  由于二级土地储备机构利益主体和使命、职能不同,无形中分散了全市土地储备的有限能力,实质上也削弱了政府通过控制土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能力。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前几年已批但尚未开工的掌握在开发商手中的土地有6000多公顷。由于政府开始规范土地交易市场,这样使得那些已经办好土地开发各种手续,手里掌握土地的公司更觉“奇货可居”,乘机囤积居奇,大幅抬高他们手中土地的价格,到土地二级市场牟利,迟迟不开发,使得政府调控难度大大增加。

  据悉,为了调控和规范上海土地市场,上海正在酝酿出台一份由政府主导的新的规章制度。这份规章将明确上海土地储备的根本目的,就是进一步转变供地方式,以增加政府的调控。市里拟规划有两三家大型的土地储备机构,规定每个区也要成立一家土地储备公司,而且都要有资质。这些土地储备机构必须受政府委托才能进行土地储备。此外,具体的有关储备的计划、方式、范围等等,规定里也都有明确细则。

  同时,从今年开始,上海市将采取更为市场化的土地出让方式,部分市中心的土地和商业用地将采用完全透明的拍卖形式,而招标的大部分权力,也将由原来的区政府上收到市政府里。

  上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目前,上海土地市场的供应量已经比较充足,总体上供大于求。下一步,土地供应调控的重点是“控制增量,盘活存量”。

  控制增量土地方面,在继续控制好总量的同时,重在优化供地结构,特别是保证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适度供应量。因此,在新出让的土地当中,明显加大了中低价商品住宅的土地供应。

  在盘活存量土地方面,上海还面临着非常艰巨的任务。在已出让但尚未开工的掌握在开发商手中的6000多公顷土地,由于这部分土地由不同主体主宰,因此,政府部门很难统一掌控。如果不把这部分土地纳入上海市的年度用地计划,上海调控房产市场的目标就很难达到。因此,上海今年下大决心,要把这个“水龙头”捏死,对囤积土地较多的区,上海要核减该区当年经营性用地计划;对长期闲置不予开发的的土地,上海将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收回,以督促其分期分批尽快开发。作者:罗新宇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2-18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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