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教(600672)部份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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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 06: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诉讼事项情况 本公司广汉分公司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12月与中国工商银行广汉市支行(以下简称
二、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工行广汉支行就上述借款事项向德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德阳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10月16日受理本案,并于2003年11月12日不公开审理了本案。2003年11月31日德阳仲裁委员会下达了(2003)德仲裁第97、98号裁决书,应本公司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广汉市支行的申请,广汉市人民法院分别于2004年2月9日和12日下达了(2004)广法执行字第105、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被申请人本公司及本公司广汉分公司于裁决生效起10日内偿还申请人工行广汉支行本金4408万元及利息124.55万元;本公司、本公司广汉分公司及英豪花卉和申请人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有效,申请人对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英豪花卉以其位于广汉市西外乡高涧村共计69067.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在500万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申请人本公司及本公司广汉分公司于裁决生效起10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88.16万元;于裁决生效起10日内偿还申请人及本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29.43万元。 2004年2月5日,广汉市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通知书,通知德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限令本公司、本公司广汉分公司及英豪花卉于2004年2月12日履行义务。2004年2月12日,本公司收到广汉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04)广法执行字第105、106号民事裁定书,裁决如下:查封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汉英豪花卉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共计69067.28平方米、花卉温室50000平方米、办公操作房1183平方米、锅炉房336平方米、配电房72平方米;查封了本公司广汉分公司的所有机器设备;查封了本公司位于四川广汉市雒城镇中山路广华1号楼的房屋3638平方米。 由于本公司花卉经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所以本次查封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德阳仲裁委员会(2003)德仲裁第97、98号裁决书, 2、广汉市人民法院(2004)广法执行字第105、106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豪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