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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审批程序再简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 01:5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日前下发通知,再次简化基金审批程序。

  此次下发的《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报材料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募集申报材料进行了简化,基金代销协议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文件。《通知》要求,各基金公司只要在基金募集前10个工作日将正式签署的基金代销协议、基金募集时间安排上报证监会基金部,在获得确认后即可开始基金的募集活动。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的这一要求意味着,基金公司在上报申报材料前不必与代销银行确定发行时间,可以在拿到发行批文后,根据市场环境和筹备情况安排发行时间,大大增加了基金发行的灵活度。(荣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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