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武华
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是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做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业获得了很大发展,以下四点可以为证。
发展程度
一是保费迅速增长。1950年全球保险公司保费总收入为210亿美元,1970年增长为1112亿美元,1990年为13557亿美元,1997年为21250亿美元。
二是保险总资产迅速扩大。据美国人寿保险协会统计,1975年,占美国寿险资金90%以上的500家寿险公司总资产为2893亿美元,1995年为21435亿美元,平均年增长10.5%。
三是保险成为各国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带有储蓄的功能,能聚集大量币银行存款更为稳定的货币资本,是各国金融市场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以美国为例,自美国1989年储贷业危机以来,保险公司与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发展,成为稳定和发展美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
四是保险产品成为居民家庭多元化投资的重要金融资产。以日本为例,随着日本成为世界的保险大国,其居民金融资产中的保险比例逐渐上升,成为仅次于定期存款的第二大投资方式。
运用效果
保险公司对股票市场的重要性来说,就是充当了重要的机构投资者。这一点,可以从保险公司股票投资占股票市场的比重中清晰反映出来。
日本保险公司作为股票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股票投资一般占股票市场总市值的15%左右,其中寿险公司持股11%左右,财险公司持股4%左右。
另外,保险资金的运用效果也可从保险公司股票投资占总资产的比重看出。国外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比较广泛,主要有政府公债、公司债券、股票、抵押放款、不动产、保单贷款等。
监管力度
保险业的巨大发展离不开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更离不开监管当局对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有效控制。伴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拓宽,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具有较大的风险。
1987年10月12日,西方股市“黑色星期一”风暴使西方寿险公司损失了1200亿美元的资产。1997年4月,日本日产生命保险公司因股票投资等破产,成为日本保险业20世纪50年代以来首次破产事件,影响十分巨大。
为了防止风险,西方国家制定了严格的防范措施,主要有三条。
一是对投资领域进行严格限制。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西方国家保险监管当局一般均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禁止或限制。对流动性较差和风险较高的非上市公司股票和非抵押或非担保贷款,主要采取禁止办法。
二是规定严格的投资比例。由于股票投资的高风险性,各国大都采用列举的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股票投资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
三是设立独立机构运作保险投资资金。根据西方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保险公司不能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为了妥善解决这一矛盾,西方国家一般均采用间接的方式,在同一集团下设独立的投资子公司进行管理。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2月18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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