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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加快专业人士资格互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 01:2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新华社记者 朱华颖 发自北京

  内地与香港就共同关心的建筑、医疗、证券、保险、会计、法律等6个领域的专业人士资格互认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内地与香港专业人士资格互认高层会议2月17日在京举行,这是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
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机制下联合指导委员会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本次会议由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共同主持,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建筑、医疗、证券、保险、会计、法律等6个领域的专业人士资格互认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据商务部有关官员介绍,本次高层会议,双方在各个领域的磋商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同时,内地与香港有关部门明确了今后专业资格互认各领域进一步的磋商内容和工作安排。

  在建筑行业方面,房地产估价师的互认协议已于去年11月4日正式签署;本次高层会议就内地与香港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的互认分别签署和草签了协议。内地与香港还将在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互认方面进行深入磋商,争取尽快取得成果。

  保险行业方面,内地与香港保险业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合作协议书在本次会议上正式签署,内地与香港对口部门将继续进行技术性磋商与研究。

  证券专业方面,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最近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与证券及期货人员资格有关的安排》,并已开始实施。

  医疗行业方面,通过《安排》,内地已允许香港医师在内地的医疗机构短期执业的期限延长为三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内地与香港专业部门将研究和磋商医师资格互认的问题。

  律师行业方面,双方就该行业的资格互认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意涉及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进行磋商。

  会计行业方面,会计专业有关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互认问题,双方已经成立联合工作组,并召开了首次会议,商定首先从专业资格考试课目相互豁免等问题予以研究。双方还商定就代理记账、联营问题进一步进行研究。

  此外,根据内地的建议,双方对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参加考试,取得内地专利代理人资格问题进行了交流,双方同意于3月份启动这一议题的磋商。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2月18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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