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月17日,“世界2004中国年会:预测与展望”在北京举办。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先生说,中国目前主要税种和其他国家相比偏高。
许善达说,中国现在的税制结构中的几个主要税种,法定税负和其他国家相比偏高。比如增值税,欧洲实行增值税是最普遍和力度最大的地区,税率差不多。中国是17%,欧洲是17%-18%。但是中国企业在生产中的很多购置资产不能抵扣。而且,劳动部分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除了交通运输和货运费用以外,其他不能抵扣,所以,我们增值税的名誉税和欧洲差不多,但是同口径相比,法定税负还是偏高。
他说,中国的企业所得税里,外资企业因为有很多优惠,所以税负和市场经济国家比起来并不高,甚至可能略低一点。但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税负偏高,33%的税率名誉上并不高,但是在成本的扣除上我们的限制太多,折旧率很低,无形资产的折旧几乎没有,甚至工资都不能税前全部扣除。这些计算所得税的扣除政策如此之紧,使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的负担比名誉税负要高。这些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还包括其他税种,就反映出我们名誉税不高,但是实际税很高。这样的格局,对中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竞争是非常不利的,直接影响创新的战略。
他说,财政部金部长2001年4月在《人民日报》写了一篇文章,提出两句话,“总体收入持续增长,但是税制的结构要有增有减”,我认为未来的五到十年都适用。所谓的减就很明白,就是调整这些法定的偏高的税种,使内资企业承受的税负同其他国家企业达到同等的水平。
他最后说,但是,中国不能承受总收入减少的结局,只有用增的办法弥补减少。增的渠道主要是两个,一个是目前中国的优惠政策太多。第二,中国目前税务增收管理力度不够。英国增值税是85%,墨西哥和秘鲁是50%,中国是70%,70%是比50%提高了,但是和85%相比潜力还很大。
(以上文字为录音整理,未经发言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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