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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混业经营下保险业的战略选择 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 09:32 证券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成思危

  金融混业经营,它是世界金融发展的一个大的趋势,也是我们国家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我们的金融改革将来也必然要走向这样一个目标。但是,在目前条件下,我认为我们还不完全具备实现混业经营的条件。

  为什么当前对混业经营还有顾虑呢?我想主要是三条。

  第一,对风险难以监管;第二,分业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可能更强,也能够更好的发挥监管的作用。第三,由于信息的不完备和不对称,混业监管往往存在着比较大的困难。

  我认为这三点不是不可以克服的。

  第一点,就是分业监管虽然说可以做的细,但是它对效率的损失应该说是比较严重的,但是我们应该在效率和风险之间取得一个合理的平衡。第二点,监管和被监管之间存在着博弈关系。我们不应该限制博弈,而应该在博弈过程里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监管水平,另外也提高我们金融创新的水平。第三点,信息的不完备和不对称确实会影响监管,但是从现在来看,应该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这个问题可以逐步的消除。

  总体来说,我认为这三个问题是问题,但是有可能通过我们的努力逐步解决好的。所以,我认为对于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这也就是为什么这次我们在三个《银行法》里头,我们留了一个口子,留了一个将来经过领导批准可以进行混业经营的一个小口子。如果说中国人寿能够得到领导的支持,进行试点,我觉得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具体到混业经营要推进,我认为主要要处理好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也是最关心的问题,就是风险防范,不可否认,混业经营以后,风险的防范可以说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事前我们就有充分的研究。金融风险是我们金融业最关心的,金融风险根据“巴赛尔协议”的精神,我认为大体上可以分成四种,一个是市场风险,一个是操作风险,第三是信用风险。所以对金融风险,我们要认真地去研究并且制定出防范的措施,特别是在混业经营以后该怎么办。光是协调还不行,还要有系统防范这些风险的办法。这是在要实行混业经营之前,必须要对这些风险能够做仔细的分析,并且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第二个问题是要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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