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设反倾销应诉专项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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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 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创维、康佳、TCL等企业已开始与之接触 据新华社电 深圳设立反倾销应诉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本市企业参与国际反倾销应诉、复审工作中用于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新立案的律师费用,资助比例为10%-3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在60多个国家针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中,大多涉及深圳的出口产品,如自行车、彩电、汽车挡风玻璃、干电池、聚脂切片、烫衣板、塑料袋等。去年,深圳平均一周遭遇一起反倾销案。为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出口企业参与国外对我反倾销案应诉,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由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发起,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建立深圳市反倾销应诉专项资金。 该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深圳市企业参与国际反倾销应诉、复审工作。 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主任张金生介绍说,该专项资金的建立,目的是支持深圳出口企业积极应诉国外对我反倾销案。涉及去年反倾销应诉结案的深圳企业现在可正式申请资助。目前,创维、康佳、TCL、信义、南方自行车等企业已就此与中心进行接触。(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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