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动北京众多开发商生命线的一场土地风暴终于刮起来了。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2004年4号令——《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指出从今年1月9日起,停止所有经营性项目的土地协议出让,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在土地市场公开交易。
在全国国土资源管理“阳光工程”日益加紧建设的时候,北京土地阳光交易却后人一
步:早在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就公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11号令),限定从当年7月1日起,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公开交易。当时,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称“狼来了”。但当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下发了“33号文件”,为北京市范围内的经营性土地协议出让开了“四个口子”;现在,这“四个口子”又堵上了。
对不识北京“土性”的外来者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北上的开发商有的是市场和资本运作经验,缺的是对当地土地市场运作的了解和关系。“北京的水太深了”,记者不止一次听到进军北京市场的深圳本土开发商倒“苦水”。从长远来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4号令的出台,使得大多数开发商都处于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上,能靠实力说话了,开发的风险也少了,没有实力的开发商将逐渐淡出北京楼市。而买房人买到放心房、好房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过去,开发商以协议方式拿到土地后,一般得花两年甚至三年的时间才能办完所有的开发手续,而通过招标拍卖将可以在100多天的时间内办完所有的开发手续。
这种变革对北京的房价稳定、健康理性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深圳是土地交易最早的一个城市,2001年3月6日,《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土地交易的地方性法规,它将深圳经营性土地的供应由原先的多轨制变为单轨制。如今,土地阳光交易伴随着深圳楼市一起走过了3年,有力推动了深圳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成熟与健全,深圳房地产市场进入了理性繁荣的局面。
北京有媒体称,4号令将加速北京3000家房地产商的洗牌过程,京城地产风暴来临。许多城市房地产发展的历史也证明,风暴过后始见彩虹,也许,京城楼市的“第二春”也就此开始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陆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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