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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钢钒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钢钒转债赎回公告连续刊登日期为2004年2月12日、16日、18日;

  2、钢钒转债赎回日为2004年4月6日;

  3、钢钒转债按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钢钒转债;

  4、钢钒转债赎回付款日为2004年4月13日。

  5、本次赎回完成后,钢钒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号文批准,于2003年1月22日发行总额为1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钢钒转债”)。钢钒转债自2003年7月22日起开始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截至2004年1月16日,已有1,443,118,400元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仅余156,881,600元债券在市场流通。

  本公司新钢钒股票自2003年12月19日至2004年2月11日,已累计有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5.64元/股)的130%,即7.33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60个月期间内),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之前,若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40个交易日中至少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钢钒转债”。本公司决定行使钢钒转债赎回权,对“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钢钒转债全部赎回。有关本公司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钢钒转债赎回事宜公告如下,特提醒广大钢钒转债投资者注意:

  一、赎回的条件、价格和时间

  1、赎回条件

  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60个月期间内),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之前,若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40个交易日中至少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

  2、赎回价格

  公司按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钢钒转债。

  3、赎回日

  根据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规定:“赎回公告的最后刊登日至赎回日(不含该日)不少于30天但不多于60天”,钢钒转债赎回时间为2004年4月6日。

  二、赎回程序

  在每年首次赎回条件满足并且本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时,本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连续发布赎回公告至少三次,赎回公告载明赎回的程序、价格、付款方式、时间等内容。赎回公告的最后刊登日至赎回日(不含该日)不少于30天但不多于60天,该期间钢钒转债不停止交易和转股;赎回日钢钒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在赎回日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钢钒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赎回期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公告赎回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三、赎回的付款方式

  本公司于赎回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将赎回债券所需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资金帐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赎回日后第四个交易日将资金划入券商清算头寸账户,同时记减投资者相应的债券数额。

  各券商于赎回日后第五个交易日将兑付款划入投资者开设的资金或保证金账户。

  四、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截止2004年4月6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钢钒转债持有人。

  五、赎回相关事宜

  1、钢钒转债赎回公告的最后刊登日至赎回日(不含该日)为2004年2月18日至2004年4月6日,该期间钢钒转债不停止交易和转股;赎回日钢钒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2、钢钒转债本次赎回付款于2004年4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投资者欲全面了解钢钒转债赎回的具体事宜,请查阅2003年1月1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812-2236281、2236280

  咨询传真:0812-2226014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2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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