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银监会获悉,2003年银监会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力度,全年共查处违规经营机构1242家,直接或责令有关单位对3251名违规人员进行了处分。其中,四大国有银行部分违规机构的责任人受到了处理。
据悉,银监会成立后,针对贷款增长过快、重复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区贷款和票据业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了对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贷款质量和贷款五级分类、非信贷资产和
表外业务风险现场检查,以及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检查。
其中,在对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的现场检查中,处理违规机构242家,处理有关责任人员1928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16人、开除36人、撤职40人等。在案件查处工作中,不仅严肃处理作案人员,而且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中国农业银行在查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分行刘富非法挪用资金案件中,由于采取有力措施,将非法挪用的1190.5万元资金全部追回,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21名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开除3人,开除留用察看3人。
中国建设银行在查处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天然气石油专业支行张小云贪污公款案中,对作案人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国工商银行查处了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呈贡县支行王继刚180万元结算诈骗案件,从中发现票据交换制度执行不严,印章审核管理和会计监督管理薄弱,会计人员兼岗和凭证传递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隐患。
中国银行查处了河北省秦皇岛分行海港支行张建三非法挪用资金案后,对全辖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制定实施了营业网点定期必查制度和工作检查问责制度。1
作者: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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