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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协定》为江苏企业减免关税二百万美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 16: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南京二月十三日电(丁梅)《曼谷协定》为江苏企业产品向韩国、斯里兰卡等国家扩大出口带来了商机:去年为江苏企业减免关税二百多万美元。

  根据《曼谷协定》的规定,实施区域性关税优惠待遇的成员国之间应相互提供关税减让表,目前向中国提供关税减让表并已对中国出口产品提供《曼谷协定》优惠关税待遇的成员国为韩国、斯里兰卡。据江苏检验检疫部门统计,二00三年江苏省检验检疫系统共签发《
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四百三十七份,其中对韩国签证四百零三份,金额为三千八百三十九点八六万美元;对斯里兰卡签证三十四份,金额为二百五十三点七万美元。

  《曼谷协定》原有孟加拉、印度、韩国、老挝和斯里兰卡五个成员国,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举行的曼谷协定第十六次常委会上一致通过了中国加入该协定,使中国成为《曼谷协定》的第六个成员国。

  目前江苏向这两个国家主要出口箱包、皮革制品、服装、手工具、冰箱等产品。以出口到韩国的服装为例,按照韩国减让清单,中国出口到该国的服装不提供《曼谷协定》原产地证需交纳百分之十三的最惠国关税,提供《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只需交纳百分之八点一的关税,优惠幅度为百分之四点九。在韩国原产地规则减让清单中最高可以减让一半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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