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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率先立法推广再生水使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 09:17 经济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峡 卢盘卿报道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再生水的利用和管理,今年,《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进入正式实施操作阶段,标志着天津市在全国率先以立法的方式规定———今后天津市所有污水处理厂都要建中水处理厂,新建小区都要安装中水管道,从而大力推广使用再生水。

  天津市政工程局法规处陈桂君处长介绍说,对于“以立法方式推广使用再生水”,98
%以上的市民表示愿意使用再生水来节约自来水,更何况使用中水每立方米只需1.1元,远远低于自来水2.6元的价格,比如说用于家庭冲马桶就完全可以。目前天津市最大的污水处理厂纪庄子再生水厂已经能够为15.8万户居民提供再生水水源。

  新条例实施将为天津市今后再生水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到2005年,天津市将拥有六座大型城市公共污水处理厂,这些污水处理厂全部要配套中水处理厂。从上年12月1日开始,规划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规划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都必须安装再生水系统,未来再生水管道铺设范围之内的企业、居民必须安装中水使用装置,今后新建小区没有再生水管道不予验收,做了硬性的规定。作者:赵峡 卢盘卿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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