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康公司拖欠电费的诉讼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 07: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04年2月5日本公司所属分公司万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重庆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该院受理了本公司起诉重庆海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公司)拖欠电费纠纷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供电公司

  负责人刘彬,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莉,本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黄贤麟,重庆市君之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海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道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光耀,该公司职工

  2、有关纠纷的起因、依据及请求:

  该案基于海康公司作为用电人接受本公司供电多年,截止2002年12月31日止共拖欠本公司电费6,431,745.23元,本公司数次催收未果,为此,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2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海康公司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拖欠电费6,431,745.23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从2002年12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承担逾期款项违约金。同时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海康公司承担。

  三、判决情况: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12日对本案调解如下:本公司与海康公司共同确认:截止2002年12月31日,海康公司欠本公司电费为600万元。对本公司诉状中称的海康公司另欠电费431,745.23元,由双方对帐后另案解决。对前述海康公司所欠电费,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海康公司所欠本公司电费600万元,该公司分三年支付本公司:2004年支付160万元,其中第一季度支付15万元,第二季度支付30万元,第三季度支付40万元,第四季度支付75万元;2005年支付200万元;余额240万元于2006年付清。2005、2006年的付款进度及付款比例与2004年相同。

  2、案件受理费42,168元,其他诉讼费16,867元,诉讼保全费21,728元,共计80,763元,由本公司负担40,000元,海康公司负担40,763元。

  四、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电费收回后将冲减公司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公司的利润。

  五、备查文件目录: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二月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