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11项重大改革措施,包括企业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扩大经营范围不再申请、外企可用英文注册、简化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在京经商手续等
记者杨明炜北京报道从2月15日起,不论你是北京人还是外地人,只要携带身份证或暂住证、个体工商户申请书以及经营场所证明,就可在北京任何一家工商所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这是北京市工商局对现行登记注册制度进行11项重大改革的一小方面,不仅在京
经商的个体工商户能获得优惠政策,工商企业也将享受新的工商政策。
在2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对北京市现行登记注册制度进行的重大改革包括:“名称登记”、“注册资本缴付”、“注册资本验证”、“经营范围的核定”、“简化外商投资登记手续”、“支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企业改组改制”、“完善退出机制”等11项。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罗文阁解释说,目前企业进入市场的程序比较繁琐,成本较大,退出机制也不够完善,这些都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和投资环境的优化。此次工商局推出的改革措施,在资本缴付及验证、经营范围核定、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手续、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改制、中介机构实行无限责任制等方面有较大突破。
据了解,这些改革措施将为企业节省70%的成本。
罗文阁在会上介绍了改革措施的主要内容:
注册资金缴付可分期。他介绍,借鉴国外普遍的做法和国内其他地区经验,北京提出将授权资本原则引入企业注册资本(金)缴付制度中,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只要企业缴付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后,其余部分可以在一年内一次性缴清或在三年内分两期缴清(这要求企业在开办后半年内要缴付其未缴部分资金的50%,其余的可在三年内全部缴清)。考虑到分期缴付制度与现行政策规定落差较大,《意见》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一是属于经营市政府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的企业仍然必须在设立时足额缴付注册资本;二是规定了分期缴付的期限;三是规定增资不适用分期缴付;四是在营业执照上明示实缴金额。
不再限制北京市企业的具体经营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人体健康、国家专控的商品和行业,以及市政府所规定的必须审批的项目外,企业可以自主经营任何项目。企业经营范围成为过去时。他介绍:“今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只有49个汉字:‘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他举例说:“过去,家具商店如果想卖家电,就必须先到工商局增添卖家电的经营项目,否则就是超范围经营,会受到查处。而今后就不必到工商局办理增项手续,直接卖家电就可以了。”但2004年2月15日以前申办的企业不在此列。
简化企业资本金验证手续。此项政策不仅简化了注册资本(金)验证手续,而且节省了投资人办理注册手续的时间,大大降低了投资人的成本。罗文阁说,去年北京市工商局共查处企业虚假出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共3000家,这些企业多是内外勾结。查处后,这些企业的法人及企业被锁入北京市的“黑名单”。目前,虚假出资行为已被列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系统,给了虚假出资者极大震慑。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和完善必将给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提供更强大的支持。
企业退出机制将趋完善。《意见》规定:对不办理注销登记,非法退出市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将被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限制其新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其清算报告中必须载明债权债务已经完结、各项税款已经结清、注销公告在ⅩⅩ报纸上已经发布三次等内容;企业法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在债务依法全部实现转移或法院裁定破产前,不得办理注销登记。
准许外资企业以英文字母作商号。《意见》规定,只要申办人凭本人的身份证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就可即时办理名称登记注册。《意见》还放宽了对企业取名称时的很多限制,如准许外资企业使用英文字母作为商号。现在有不少企业是两方合作,为了体现双方的地位,《意见》允许商号中间使用间隔号。此外,还准许企业将“北京”或“北京市”冠在名称前或名称里,但需要加上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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