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贺卫方:“禁放”尴尬吁求民主立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08:58 经济参考报

  禁放困境所揭示的法理问题在于,立法程序上的民主参与方式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当今世界,立法应当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已经是一种共识,通常人们总愿意把这种民主立法视为人民主权的一个题中应有之义。其实,它的另一种功效也是值得重视的,那就是,人民的参与强化了参与者遵循法律的内心动力。

  我们还记得,当年北京出台禁放法律的时候,本是由北京市人大的一些代表们提出议
案,并且也经过了表决程序。不过,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北京市人大代表迄今还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不仅如此,在制定这项法规的时候,为什么要提出这项议案,实施后可能有怎样的弊端,作为一名市民,我没有看到任何较为详尽的论证。不同的意见由于会期等因素的限制没有得到充分的表达,在程序上如何吸纳更广泛的民意以便进行更审慎的立法,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例如,没有举行过公开的立法听证,我们没有听到诸如鞭炮厂工会主席或经理、民俗学家等发表不同的看法。

  另外,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是一种试错的过程。立法实施前后的民意状况会发生变化,立法的弊端会随着它的实施而逐渐显示出来。这要求我们的法律也要有所改变,而不是墨守成规,因为违背民意的法律的命运必然是在普遍的抵制中受尽嘲弄,沦为一纸空文。

  走出禁放困境的最好途径绝非设“放鞭炮区”,而是由原来的立法者即人大对于原先的法规进行民主和理性的审议,最好多举办几场由各种利益关联者参与的立法听证,通过电视直播、报章详尽报道等方式,让民众理解不同的利益诉求,理解这部法律中一些具体规范跟自己的关系。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有中立的民意调查机构能够对市民对于禁放与否的态度进行广泛调查,相关的数据可以成为立法辩论的依据。经过这样的程序,我相信,无论最终立法的结果是完全禁止、局部或者完全解禁,法律都会因为这样的过程而具有更坚实的民主基础,得到更普遍的遵循。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2-13星级: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