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2月11日召开了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在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汇报后,经充分讨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调查,截止本意见出具日,我们未发现公司目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04年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公司2004年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对《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也有利于公司精干主业、高效运作;
3、本次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按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续聘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1.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是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几年来为我司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2.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上述决定是合法有效的,所确定的费用是合理的。
四、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经对公司近三年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和计提情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资产实际情况足额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樊明陈培?赖增荣刘陆山
2004年2月1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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