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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07: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12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持有公司股份450,302,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5%。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郁志桐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事项及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参加奥运村和国家体育馆法人招标阶段投标的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2,039股。赞成302,03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2、关于投资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2,039股。赞成302,03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450,302,03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4、关于选举刘延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450,302,039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获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刘延平先生的简历见2003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1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见2003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2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见2003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

  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卢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2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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