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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十大流通股东”披露的时间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03:0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陈奇

  此次年报,依照新规定,各个上市公司必须在以前公布十大股东的同时,增加公布十大流通股股东。应该说,这项新的年报政策把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化,落实到了实处,因此受到市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普遍欢迎。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任何政策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就拿十大流通股来说,虽然它能够让投资者了解到上市公司流通股中机构和主力的信息,从而判断出该公司的上涨和下跌可能是哪方神仙在施魔力。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十大流通股股东信息,也有可能让投资者掉进陷阱。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到,年报的公布时的状况和现实的状况,有一定的时间差。特别是大量的上市公司选择在4月份乃至于4月底公布,这样年报露时的内容与现实情况的时间差就有4个多月,在这期间,其流通股股东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变化。所以,对十大流通股股东,我们还得从公司的这段时间里量价变化中分析一下,才可能做出正确判断;其次,我们也应该看到,从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单中,我们有时并不能判断出真正的主力、机构。例如,去年的大牛股健特生物的大股东中,就有许多个人投资者的名字。我们就很难判断出这些个人股东是否大机构的分仓此股。又例如,有些公司流通股中,也可能会出现某投资公司这样的看来是机构的投资者,但岂不知,它很可能是那些以半价接盘的分仓机构。这样的机构入货的唯一任务是抛盘。所以,对这样的公司,我们还得从年报的前后对照,股票的走势中来分析。另外,由于现在出现了许多民营公司,私人公司,所以对十大流通股股东,我们还得看清是否有他们的身影。

  随着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公布于世,新的问题、新的陷阱可能会重新出现,真正的做法是,结合年报公布的情况和现实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唯此才不会掉入别有用心的人布下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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