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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比例达61% 三大改革“瘦身”企业年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01: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吴焕)北京市政府昨天宣布,从即日起,本市35个政府部门将大幅度精简企业的年检事项,目前涉及企业年检的112个事项将被取消66项,合并2项,仅保留44项。

  此次年检事项的精简比例达到61%,涉及企业的项户数精简比例高达80%。北京市副市长陆昊认为,单从城市管理角度看,这次精简了120万项户涉及企业的年检工作,将至少为北京城每年减少120万次的交通流量。

  据介绍,这次清理的年检事项主要包括依据不十分充分、效果不十分明显、涉及企业项户又比较多的年检事项,如:所取消的市地税局的税务登记验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市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保障证书这三项年检就涉及了90余万户企业。

  由于现行的年检方式大多为部门坐等企业一一上门领表,企业填表申报,部门做出年检是否通过的决定,并采取盖章或贴标识的方式予以确认。这种年检方式陈旧,程序繁杂,加大了行政机关的运行成本、企业的经济成本以及城市的交通流量,因此市政府决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一是改变企业年检的审查方式。如果通过日常监督管理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能够确定企业是否符合年检的合格标准,年检部门就可以直接予以确认通过,不必再让企业申报。今年市商务局等部门承担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就将率先进行这方面的尝试。

  二是改变企业年检的申报方式。市政府决定,今后企业年检的申报方式,主要采取网上申报和通过邮寄申报两种方式。如市工商局承担的企业年度检验、市场年度检验,市科委承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软件企业年审,市药品监督局承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年度验证和药品生产许可证年检等33项年检事项将开辟网上申报,同时所有事项都将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将年检材料寄往年检部门。

  三是改变企业年检的通过方式。凡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在证照或副本上盖章或加贴标记的,可按照规定办理年检手续;未明确规定的,年检部门应采取书面通知或在媒体上公告的办法,不再在证照或副本上盖章或加贴标记。如市人事局承担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年审、市劳动保障局承担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年审、市国土房管局承担的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年审等将采取年检部门书面通知或在媒体上公告的办法,不再沿用在证照或副本上盖章或加贴标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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