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薄继东)
新中国历史上第一起可转换债券赎回事例诞生!
今日,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000629、125629)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03年12月19日至2004年2月11日,已累计有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
价格(5.64元/股)的130%,即7.33元/股。根据相关约定,公司决定行使钢钒转债赎回权,对“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钢钒转债全部赎回。
据悉,新钢钒曾于2003年1月22日发行了总额为1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半年后该转债开始可以转换为新钢钒股票。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16日,已有144311.84万元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仅余15688.16万元债券在市场流通。本次新钢钒行使转债赎回权的依据是该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60个月期间内),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之前,若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40个交易日中至少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30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钢钒转债。”
公告显示,本次钢钒转债的赎回价格将为105元,赎回时间为2004年4月6日,而赎回对象则为截止2004年4月6日深交所收市后,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钢钒转债持有人。为此,新钢钒将于2004年2月12日、16日和18日连续三次刊登钢钒转债赎回公告。2004年2月18日至2004年4月6日期间,钢钒转债将不停止交易和转股,赎回日钢钒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由于赎回的价格大幅低于钢钒转债目前的市场价格,因此公司此举等于是在告诫可转债的持有人尽快转股,以免遭受损失。对于新钢钒公司而言,此次强制性赎回也等于了却了该公司的一桩心事。从此,该公司不再需要为其股票价格的下跌而担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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