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笔者认为,上市公司的会计管理和成果分配问题,是长期困绕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两大内在问题。因此,笔者建议在规范上市公司管理上应建立以下两个基础制度:
一是建立会计事务国家代理制度。建议国家设立一个不隶属财政部的会计管理机构,全面代理上市公司的会计事务。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全部由国家会计管理机构派遣,不受上
市公司的领导,也不在上市公司领取任何报酬,他们在上市公司只有职责,没有私利。这样,会计人员就真正成为能依法维护国家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经济警察,会计假账就难以做成,不法的财务收支行为也很难实施,诚实信用问题也就从制度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是建立成果年度分配制度。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要规定企业成果分配的对象必须为资产增值部分。有增值的要每年分配一次,给现金或者给股权;无增值的不能分配,增值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的企业,其工作人员的个人收入不能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这样,就可以有效纠正那些,多年不分配一次、一年分配多次、资金尚未投入经营就进行成果分配,以及亏损企业也分配、也发高薪、亏企业肥个人、损股东利职工等不合理现象。从而使国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作者:广东 张治金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2-11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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