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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开征后房价有望下降三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 09:27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张学冬)继本报报道了我国将开征物业税一文后,近日又有消息称,广东今年将成为开征物业税试点省份,未来房价将下降39%左右。在此之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我国将在适当的时候选择试点征收物业税,将要对不动产征收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其他与房地产有关的税费,这是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然方向。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表示将年内开征物业税,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员则表示,北京市近期不会开征此税种。该官员指出,通常情况下,新税种的产生和开征要经全国人大审批,一些特殊地方
开征新税种也需要该省(市)的人大审批通过方可实施,现在各级人大机构尚未着手审批物业税的开征,故北京市近期也不会有此动作。

  著名律师秦兵称,对不动产征收物业税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而我国也肯定会在将来进行这方面的改革,征收物业税是房地产税费改革的必然趋势。将来我国所征收的物业税主要是将房地产开发时的流转税种逐步向保有税种转变,将来开征的物业税是由目前的房产税、城镇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等合并而成的。届时房屋的价格有可能下降30%左右。(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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