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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土地听证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 08:55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自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土地听证制度。

  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了听证事项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实施需要报政府批准的事项。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王守智副司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听证规定》特别规定,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作者:王一娟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2-11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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