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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办娱乐服务场所不再需经公安部门审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 06: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方式将作重大改革:按照新修订、并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目前实施的治安前置审批制度将被取消,代之以安全条件准入制度。这意味着,在江苏开办娱乐、服务、文化、体育、饮食场所,包括歌舞、游艺、棋牌、洗浴、按摩、美容美发、酒吧、茶座、咖啡馆等,将不再需要事先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安全审核、领取《安全合格证明》。

  据悉。从3月1日起,业主在江苏开办上述场所时,只需要在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5日内书面告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治安安全条件检查。发现不具备条件的,派出所将书面通知经营者予以改正。实行这一制度后,江苏公安机关将把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由事前的严格审批向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转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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