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宾
据报道:浙江省将成立专门的机关效能建设机构,对机关干部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和政令不畅等现象进行治理。同时,该省各地、各部门也将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具体指导。
机关效能较低甚至太低,的确是一大痼疾。按说,具有切肤之痛者,首先是这种效能现状下的被管理对象,然而就目前而言,被管理对象评价管理者“效能”的渠道、机会尚十分有限,更谈不上通过监督、评价对提高管理者效能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如此说来,提高地方党政机关的效能主要靠自觉、靠自我约束甚至是发自内心的“自我革命”。浙江省机关效能管理机构并不是在群众强烈要求下才不得不成立,而是在“自我革命”精神指导下主动组建的,因此,百姓有理由表示乐观和欣慰。
然而,这种机关效能管理的方式其操作性、实用性究竟怎样?笔者并不抱盲目乐观的态度,甚至“逆向”地认为:如今政府机关之所以效能太低,就是因为权力太集中、职能太宽泛、部门太多、职责交叉重叠太严重、部门关系太缺乏透明等等。在这种背景下再成立新的机构,不仅于事无补,甚至会增加政府机关的“臃肿度”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关系的“浑浊度”。甚至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种“嫌疑”:为精简会议而召开了一个根本不必召开的会议,为精简文件而颁发了一份根本不必颁发的文件。
笔者一向认为:提高效能的动力首先来自表达某种效能的组织自身,而自身动力的源泉则是竞争,或者说是一种来自外部的、“系统”的关乎其根本利益乃至生存发展的、深层次的激励与约束。没必要专设一个企业效能的管理机构,因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个企业假如不千方百计提高效能就意味着死亡。走进企业的内部看,各部门、各车间当然也有一个效能问题,但似乎也没必要设一个专门管理效能的机构。各部门之所以重视效能并千方百计提高效能,是因为一种考核制度、利益分配制度以及管理机制在起作用。部门负责人不提高效能或不保持高效能,也许首先自己被炒了职位的鱿鱼,同理,每个工作人员也必须尽量提高效能,否则可能连饭碗都保不住。诚然,不能简单地将党政机关与企业相提并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假如政府机关以及机关部门并没有提高效能的内在热情和动力,即使设再多的效能管理机构,即使在效能管理上变换再多的花样,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完全可以想象:在各部门并无提高效能内在动力的情况下,效能管理机构“上任”之后将会面临怎样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即使十分敬业、勤勉,即使充分凭借高科技手段,要完全客观、准确、及时地甄别、评价所有机关部门、所有公务员的效能“指数”,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其一,一个部门的效能状况以及产生低效能的原因,本部门首长以及工作人员心里最清楚,而作为“局外人”的效能管理部门将永远处于信息劣势。部门不重视效能,未见得不重视利益,因此或许会对效能监督管理设置障碍,甚至采取各种反监督对策。其二,“效能”这种东西常常是无形的、内在的。假如说军队设置军容风纪纠察队的做法十分有效,那么,政府效能管理机构却无法以同样的思路和方式工作,因为效能毕竟不具备“军容风纪”那样的外在性和直视性。
机关效能低下是一种综合病症,而成立专门的效能管理机构未见得就能收到“对症下药”的效果,不能期望一蹴而就,更不能把该机构的设立,作为政府重视提高效能的摆设。即使拟解除病症,也不适宜在未查明“发烧”病因的情况下就草率地使用退烧药。而“病因”究竟在哪里,似乎早已有社会共识,用不着在此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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