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解读农民增收政策
记者刘树铎2月9日北京报道今天,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产生背景、过程以及它的基本政策含义。陈锡文说,这个文件出台一方面说明中央已经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把农村经济工作的基本目
标确定为农民增收,也反映了中央农村工作基本思路的一种转变。
陈锡文说,今年中央指导农村工作的文件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尽管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研究了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农村改革等一系列问题,但此次文件却突出了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二是这个文件的序号是中共中央2004年的第1号。这两个特点反映出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于促进农民增收问题的重视程度。
多年来,中央都是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工作会议,每年制定一个指导农村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但2003年却在年初和年底先后召开了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年初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刚刚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要求“更加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体现了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农业、农村问题的高度重视和逐步解决好农业、农村问题的坚定决心。
陈锡文介绍,2003年底之所以再次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主要是考虑到2004年的春节比较早,因此提前开会,以使会议精神能在春节前就贯彻下去,有利于春耕生产的进行。可以说,这也是一种务实的态度。会后,中央于2003年12月31日批准了经会议讨论修改的文件稿,并于2004年1月1日印发了这个文件。
中共中央2004年1号文件确定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题,并不是说农业和农村中的其他问题不重要,而是认为在当前,促进农民增收是有效解决农业和农村中其他问题的关键。为了确定文件的主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中多次到农村基层调查研究,直接倾听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呼声。主管农业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除了深入农村调研外,还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多次亲自召集农业农村问题专家、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老同志、各省区市主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和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座谈,当面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陈锡文说,把农村经济工作的基本目标确定为促进农民增收,当然是为了解决近几年来农民增收困难的现实矛盾,但更重要的,是反映了我们在农村工作基本思路上的转变,这种转变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农业的基本功能是向社会提供食品,但为了促使农业发挥好这一功能,首先必须保障农业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只有农民的收入能够不断增加、生活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才能够持续地发展。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强调了要促进粮食生产,但文件中并没有采取任何强制农民生产粮食的做法,而是围绕着增加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收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尊重农民的经济利益,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是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全面的、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观。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这些年来经济一直发展很快,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和社会之间都还存在着一些不够协调的问题。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民的收入上不去,不仅影响农业、农村的发展,而且影响国内市场的扩大,最终必然会制约整个经济的增长速度。因此,高度重视农民收入增长问题,实际上是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三是体现了正确的政绩观。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民不富裕,整个国家就不可能富强。因此,真正的政绩不在于GDP的增长速度有多高,不在于搞了多少漂亮的大工程,关键在于这一切是否带动广大农民持续地增加收入、不断地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这才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陈锡文说,中国农民的数量非常庞大,增加农民收入显然只能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但是,只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就一定能够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目标。
(相关报道见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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