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坚守安全第一的原则与生存取向,他们不追求利润也就无所谓投资。他们的行为模式也就不符合现代经济学的投资原则,或者利润最大化原则,而是生存取向。
市场经济的一般道理就是如果有需求的话,那么适当的供给就会出现,然而有了供给却未必能导致相应的需求出现。正是考虑到供给和需求的不对称性,在考虑农村金融供给的时候可能从需求入手是比较好。只有先对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农户进行了定性的分析
,供给的保证才是有可能的。
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舒尔茨把农户当成了理性的小农来看待,他认为农户就等于企业,而农民就相当于企业家。在理性小农的视角下,农户就成了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组织,而农民也就变成了具有利润最大化动机的理性人。
但是,现实却不是这样的。比如茅于轼教授就说过他开保姆学校的故事,他说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对保姆没有需求,而是生源难以保证。好多农村姑娘们不愿意到城里面来挣钱,而宁愿待在家里。到城里面,经过短期的培训,每月就能有600元的净收入,而待在家里,一年也就大概收600元。当然我们不能说这些农村姑娘们是不理性的,她们也是理性的,也是在最大化自己的行为。但是,她们的目标函数并不是舒尔茨一般意义上的利润最大化。比如她们可能追求安稳,可能喜欢和家人待在一起的感觉。因此,舒尔茨意义下的理性小农命题对绝大多数的农户来说可能都是不成立的。
与理性小农相反,斯科特提出了生存经济命题,他认为小农的最优化行为取决于消费满足与劳动辛苦程度的均衡而不是利润与成本间的比较。这可能是比较正确的,因为它内含了小农坚守安全第一的原则与生存取向,他们不追求利润也就无所谓投资。他们的行为模式也就不符合现代经济学的投资原则,或者利润最大化原则,而是生存取向,老婆孩子热炕头就可以了。
由生存经济和理性小农这两个命题可以引出两大信贷需求。根据理性小农命题,它的信贷需求就肯定是商业性的。如果我们能够确定中国的农户都是理性的话,那么商业性的农贷制度就应该跟上,来提供金融服务,来满足需求。如果我们能认定农户是生存经济的价值取向,那么与生存经济配套的救助性农贷制度就应该跟上。根据以上的分析,中国的农贷更应该是救济性质的,因为农户并不是利润最大化的生产单位,他们是生存取向的。
那么为什么舒尔茨提出了理性小农命题,并且还因此获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一到中国就变得不是那么合适了呢?原来,舒尔茨的第一手经验是来自美国的农业实践。我们知道,美国的农业是高度商业化了,农民往往变成了农业工人,和农场主变成了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因此,他的理性小农命题与其说是对农民的设定还不如说是农场主的判断。这里的农场主实际上变成了农业企业家。而中国却完全不是这种情况,首先是中国不存在纯粹的农业企业家,存在的所谓的农民企业家也至多是搞搞农副产品加工,或者就是因为把厂子设在了农村而已。
从这个角度来看,农贷的责任必须落到国家身上,而且应该是救济性的。如果要把商业性农贷变成现实的话,国家必须在相关的政策上做一改进。只有把农户变成真正的具有和企业一样的目标函数的生产单位,商业性农贷才有可能发展起来。如何实现这一要求呢?一个可能的选择就是尽快释放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让一些大的农业企业发展起来。只要大的农业企业出现了之后,它的信贷需求很快就会变成真正的商业性信贷需求。要使得农业大企业出现,要么是通过合营的途径,走集体农庄道路。另一种途径就是让土地的流转合法,只有在土地流转合法的情况下,大量的土地才能集中到农业企业家手中,才能形成规模经营,对农业来说,最有可能的营利途径可能也就是规模经营了。
政策制定者有必要做一个权衡,不允许土地流转,那么农贷的需求应该由国家来满足;如果允许土地流转,农贷就会变成商业性农贷,国家就可以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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