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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保荐制提五点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 04:07 深圳商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记者张旭东)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我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已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证监会于2月6日召开了“实施保荐制度证券公司沟通会”,并对各证券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

  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对证券公司实施保荐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保荐制相关法规和知识,组织好首次保荐代表人考试工作;二是严格履行注册登记诚信申报的义务;三
是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保荐制规定的各项责任已开始生效,推荐文件一旦由证监会受理,负责推荐的机构和个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四是顺应变革,调整投资银行业务模式;五是不断改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作者:记者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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