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去年各大保险公司相继退出车贷险后,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出通知,正式叫停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下简称车贷险。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从3月31日起,现行的车贷险将一律废止,各保险公司将制定新的车贷险条款费率。这意味着,对推动我国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的快速发展曾立下“汗马功劳”的第一代车贷险,将正式退出“江湖”。
根据保险会的要求,现行车贷险条款费率停办后,保险公司总公司应统一制定车贷险
条款费率,并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保险公司还不得承保异地贷款购车业务。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贷险条款费率,严禁通过协议等形式变更或替代报备的车贷险条款费率,严禁将车贷险业务办成担保业务。
保监会对投保车贷险的条件也作了明确规定。如车贷险应仅限于承保消费性车辆,如需开办生产性车辆车贷险业务,保险公司可根据其风险特点和性质制定相应的条款费率。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还应明确贷款购车首付款不得低于净车价的30%。
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应明确保险责任为“差额保证保险责任”,即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险公司并不会对欠款全部“买单”,而是信贷机构实现担保权如处理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后,如果获得的资金仍不足以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保险公司将对差额部分进行赔付。
同时,保险公司应与被保险人就抵质押物处置的原则和方法做出约定,应对赔偿金额设定不低于10%的绝对免赔率。各保险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风险状况确定承保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
另外,以前保险公司往往将车贷险和其他机动车辆险强制捆绑销售。对此,保监会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对贷款所购车辆投保机动车辆险,但不得强制投保人必须在本公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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