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非公企业造林430万亩,占造林总面积的80%多
记者李小千郑重济南报道林业越来越受到民间资本的青睐。来自山东省林业局的消息说,2003年该省民间投入林业的资金首次突破了10亿元,超过国家财政投入近5亿元,比2002年增长40%。去年该省非公有制造林达到430万亩,占造林总面积的八成以上。
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该省造纸、制板等涉林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民间投入林业的资金达10.6亿元,比省级以上财政投入林业的资金多4.9亿元。去年中央和省级以上林业投资达到5.7亿元,较上年增长6%,其中,中央投入无偿资金1.56亿元,省级投入林业资金4222万元。
该省林业局有关人士说,长期以来,林业建设大多是国家投资,群众造林。由于林权不明、机制不活、责权分离、投入主体单一等问题,曾一度影响和制约了林业的发展速度与质量。2001年山东省政府按照“明晰所有权,搞活使用权,放开经营权,保障受益权”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产权明晰、投资主体广泛、经营形式多样、责权利有机统一的新型林权制度初步形成。
新型林权制度激活了民间资本。该省出现了跨行政区域、跨所有制,国有、集体、民营、个体、外资纷纷参与林业生产经营的良好局面。目前,山东已有12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拍卖承包林地面积2870万亩,拍卖承包沟、路、渠林带长度达12万公里,发放林权证55.6多万份,签订承包合同155.6万份。青岛市通过山海资源推介会等形式,面向国内外招商,推出林业开发项目171个,签订投资合同46个,到位外资达3686万美元、内资6.3亿元。莱芜市发展百亩以上的造林大户508户,经营面积11.4万亩。邹平县投资10万元以上的造林户达20余户。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中,百亩以上的经营户有3100多户,千亩以上的达300多家,青岛、烟台、莱芜等地还出现了超万亩的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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