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充分体现了新一代领导集体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重农”思想;22条内容触及诸多深层次问题;一系列实实在在政策措施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件大事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8日消息 新华社今日受权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意见》指出,全党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正式公布,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把农业和农村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
《意见》强调,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意见》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一号文件”中直接带有资金支持的政策占到相当大的比例。这份被人们称为“高含金量”的文件,将着力点放在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上,抓住了多年来农民收入最难提高的部分。这无疑是党中央、国务院送给9亿农民的一份温暖而厚重的新年大礼,提出的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件大事。
文件重点解决农民增收,给农民平等的权利,给农村优先的地位,给农业更多的反哺。有关专家认为,文件字里行间,让人深深感受到党和政府视“三农”为重中之重的拳拳之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中央文件中首次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表述非常符合实际。特别强调要善待农民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体现了新一代领导集体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新“重农”思想。文件22条内容,更触及了诸多深层次问题:
财政支农力度前所未有。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将新增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传递出国家鼓励农民种粮食的重要信号,在统一城乡税制的政策目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突出重点,抓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
多年来,粮食主产区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的70%左右,抓住了主产区,就稳住了全局。今后,中央将启动规模宏大的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对推广良种给予补贴,对主产区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补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
转移的农民到哪里去?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乡镇企业发展到现在,已转移了1.3亿农村劳动力。文件强调要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不论所有制,不论规模大小,只要企业符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就应该促其发展;
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这一项项举措,将再次激发农村改革的活力。它所蕴含的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根本要求。
(文件全文见今日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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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三农”问题6个“一号文件”
始于1978年的农村改革,至今已经历26年风雨。针对改革不同时期面临的问题和阻力,中央先后制定出台了6个“一号文件”,给我国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一号文件”,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并对当年和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
1982年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这个文件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文件强调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2004年1月,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
(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作者: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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