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8日讯 记者艾芳报道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要求,日前中国银监会发出《关于开展部分行业贷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专项检查的目的是了解和掌握银行信贷资金流向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汽车等行业的情况;对农业、中小企业、扩大消费以及增加就业等方面的贷款支持情况;改进和加强内控机制、控制不良贷款总量的情况和措施。检查范围为国家开发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
《通知》指出,本次检查工作由银监会统一组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银行自查阶段,时间安排从《通知》下发之日至2月底。被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于今年2月底向银监会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银监会检查阶段,时间安排从3月上旬至4月底。各银监局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检查组对各银行进行检查。银监会于今年4月上旬组织若干检查组分赴部分地区和银行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直接访谈、深入基层检查的方式进行。
《通知》强调,各银监局、各银行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银行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织此次自查工作。《通知》还要求,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银监会“约法三章”,自觉维护银监会的良好形象。
近半年来,国务院针对水泥、房地产、汽车、钢材等领域投资过热的现象相继出台了相关的严控措施,以解决这些领域的投资结构性问题,防止潜在泡沫的苗头。作者:艾芳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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