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就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问题答记者问
北京消息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后,针对各商业银行开办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各财险公司开发设计了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统计资料显示,自该业务1998年推出后,以年均200%以上的速度迅猛增长。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车贷险业务在6年的运作中,已经成为有效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促进汽车销售的增长,满足汽车消费需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重要支柱之一。
但是在车贷险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
问:目前车贷险业务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答:车贷险属高风险业务,随着业务迅猛发展,2001年以来车贷险业务经营风险日渐显现,一是诈骗、挪用资金、恶意拖欠及经营不善引发的拖欠贷款问题较为严重,致使保险公司车贷险业务赔付率很高,经营风险很大;二是车贷险业务中涉嫌诈骗案件和法律纠纷较多,使保险公司陷入大量的刑事案件和诉讼纠纷中;三是为清理逾期贷款,保险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为此付出了很高的管理成本,经营压力很大。部分地区车贷险业务赔付率高达100%以上。为此有的公司停办了此项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问:导致我国车贷险业务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答:当前我国车贷险业务经营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信用监督和惩罚机制,失信者不会受到应有的制裁,极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二是车贷险产品设计不合理,责任范围过大,极易诱发借款人道德风险。三是保险公司对车贷险业务的风险性认识不足,盲目发展,管理松弛,对风险源控制不力。四是社会环境变化对车贷险经营影响较大。
问:保监会将如何规范车贷险业务?
答:针对目前车贷险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监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车贷险业务进行了规范:
一是要求各保险公司应依保险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车贷险业务,规范保险人、投保人(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和被保险人(贷款人)获得保险保障的条件。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本着控制风险,稳健经营,权责利相对等的原则,修改和完善车贷险条款。三是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集中管理,按照信用风险发生发展规律,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审慎开展车贷险业务。严格执行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贷险条款,严禁通过协议等形式变更或替代车贷险条款费率,将车贷险业务办成担保业务。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险公司稳键经营。
作者:记者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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