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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年内将引入非寿险精算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 04: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据新华社消息,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京生日前透露,今年我国将引入非寿险精算制度,从7月1日起,车险、家财险等非寿险产品在设计和定价、准备金提取等方面,将明确规定非寿险公司精算责任人的职责。

  刘京生在这两天由保监会主办的第一届非寿险精算研讨会上说,目前我国已有11家产险公司引进了精算师。保监会预计将在今年9月组织首次非寿险精算师资格考试,为非寿险精算
责任人制度的推行奠定人才基础。

  精算即运用数理方法对保险经营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管理,是保险业稳健经营、科学管理的基础手段之一。在我国,精算制度建立的时间很短,非寿险精算更处在刚起步阶段。

  2000年2月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此为标志,我国开始实施精算责任人和法律责任人制度,但一直只应用于寿险公司和寿险业务。2003年以来,非寿险公司被允许经营短期意外险和健康险业务,促使这项制度扩展到非寿险公司;3月出台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精算责任人负有监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审核偿付能力报告的职责,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寿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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