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
(股票代码“000402”;以下简称“金融街”或“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60号文核准,于2002年8月6日采取网下对机构投资者、网上对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5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增发”),发行价格为每股19.58元,扣除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合计募集资金40,127万元,于2002年8月14日全
部募集到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就金融街2002年度A股增发后的情况于2004年2月2日进行了第二次回访,现将回访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增发《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本次增发募集
计划投资总额 资金使用计划
2002年
1、金融街B区1号地项目开发 89,100 15,000 15,000
2、金融街B区5号地项目开发 100,000 10,000 10,000
3、金融街G区4号地项目开发 52,500 10,000 10,000
4、金融街B区7号地土地开发 80,000 5,000 5,000
合计 321,600 40,000 4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该公司本次增发《招股意向书》中预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4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40,127万元,超出预计127万元,金融街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04年2月2日回访日(以下简称“回访之日”),该公司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9,146万元(含实际募集资金额较预计募集资金额超出的127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的97.56%。截止回访之日,具体各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计划 截止回访之日已投资 尚未 已投资比
投资总额投资 重(%)
2002年 2003年 小计
1、金融街B区1号地项目开发 15,000 8,623 6,377 15,000 0 100
2、金融街B区5号地项目开发 10,000 10,000 0 10,000 0 100
3、金融街G区4号地项目开发 10,000 8,071 948 9,019 981 90.19
4、金融街B区7号地土地开发 5,000 5,000 0 5,000 0 100
5、补充流动资金 - 127 - 127 - -
合计 40,000 31,821 7,325 39,146 981 97.56
截止回访之日,因金融街G区4号地项目的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该项目投资节余形成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1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额的2.44%。该公司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于2003年8月8日召开的该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余额981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须需报请该公司将于2004年2月16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该公司在2001年8月提交了本次增发的申请材料,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是2002年8月14日,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较预期延后,因此部分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时间也相应推迟。
1、金融街B区1号地项目开发
B1项目(鑫茂大厦)总投资约89,100万元,其中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投资15,000万元。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实际运用募集资金投资15,000万元。
B1项目位于金融街B区1号地,东与金融街B区3号地相邻,西至金融街B区西二环绿化带内侧,南与金融街B区7号地相邻,北至武定侯街,项目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8,550平方米。该项目计划2001年6月开始进行红线内的拆迁工作,2001年7月开始进行“三通一平”工作,2002年底前正式开工,2005年5月竣工。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已完成红线内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并于2002年11月18日开工,目前该项目已于2003年12月28日完成结构封顶。
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尚未产生收益。
2、金融街B区5号地项目开发
B5项目(富凯大厦)总投资约100,000万元,其中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投资10,000万元。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实际运用募集资金投资10,000万元。
B5项目位于金融街B区5号地,东与金融大街相邻,西至金融街B区6号地东侧,南起广宁伯大街,北与金融街B区7号地相邻。项目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5,257平米。该项目于2001年3月开工,计划于2003年5月竣工。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已于2002年12月19日竣工,目前该项目销售率已达到84%。
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累计实现主营业务利润31,590万元。
3、金融街G区4号地项目开发
G4项目总投资约52,500万元,其中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投资10,000万元。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实际运用募集资金投资9,019万元。
G4项目位于金融街G区4号地,东起太平桥大街,西与金融街G区6号地相邻,南起成方街,北与金融街G区3号地相邻,项目占地面积22,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用地功能为居住、商业及金融办公楼。该项目于2001年10月正式拆迁,2002年6月自建楼部分正式开工,计划2003年8月竣工,2004年底项目开发工作全部完成。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自建楼工程已于2003年6月30日竣工,其他土地开发任务也已经全部完成。
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累计实现主营业务利润834万元。
4、金融街B区7号地(原B区4号地)土地开发
B7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其中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投资5,000万元。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实际运用募集资金投资5,000万元。
B7项目位于金融街B区7号地,东与金融大街相邻,西至金融街B区西二环绿化带,南起金城坊南街,北至金城坊北街。项目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0,400平方米,用地功能为办公及会议。该项目2001年已完成拆迁前期准备,2002年底基本完成拆迁。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的房产开发于2003年8月开工,目前正在施工。
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累计实现主营业务利润8,064万元。
(四)实际募集资金超出计划部分的安排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较《招股意向书》计划募集资金数超出127万元,该公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统计,该公司已经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39,146万元(含实际募集资金额较预计募集资金额超出的127万元),占本次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额的97.56%;尚未使用的资金981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额的2.44%,全部存放于银行。
截至回访之日,该公司募集资金均按承诺的项目进行投资,也未有变更投资项目的动议。
二、资金管理情况
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监控体系,资金集中存放,得到安全有效的控制。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必须依据董事会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资金的投出仍须履行审批手续;在日常资金收付中,由经办人员报财务总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经了解,截止回访之日该公司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同时我公司注意到该公司2003年度报告中披露有短期投资收益308.98万元,经了解系该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新股申购的投资收益。
根据该公司2003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为唯一持股5%以上股权的股东。该公司的资金没有发生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该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中均没有持股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欠款。
三、盈利实现情况
根据该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告,该公司2003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43,797.09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0,749.42万元,全面摊薄每股收益达到0.70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达到0.70元(该公司于2003年4月16日实施了200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复权后该公司2003年度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和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均为1.40元)。该公司本次增发未进行盈利预测,根据发行完成后的经营状况来看,该公司2003年度经营成果较上年同期均有一定的增长。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3年度 2002年度 较上年同期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43,797.09 92,418.39 55.59
净利润(万元) 20,749.42 16,707.56 24.19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 0.70 1.13 -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0.70 1.26 -
复权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 1.40 1.13 23.89
复权后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1.40 1.26 11.11
四、业务发展目标实现情况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停车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等。该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是金融街区域的总体规划、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和综合管理。2003年度,金融街区域房地产开发收入和利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的95%以上。
该公司提出的未来两年的基本发展战略是:“以金融街区域开发为基础,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公司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区域开发企业;结合金融街区域开发,积极向金融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渗透,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储备新的区域开发资源,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截止回访之日,该公司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该公司金融街区域的经营方式继续坚持以土地开发为主向土地开发与房产开发转变,并取得了一定进展。
主要进展如下:
1、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B5项目(富凯大厦)已于2002年12月19日竣工,截止回访之日该项目的销售率为84%;
2、2003年度该公司房产开发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该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03年度该公司实现房产开发收入78,62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2,536万元上升527.1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4.68%(该公司2002年度房产开发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13.56%);
3、该公司后续房产开发项目正在陆续开工建设,其中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B1项目(鑫茂大厦)已于2003年12月28日结构封顶,B7项目的房产开发也于2003年8月开工,目前正在施工。
(二)加快金融街区域的拆迁工作
2003年度该公司加快推进金融街区域内(尤其是金融街中心区)的拆迁工作。2003年度内该公司的拆迁工作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152%。截止2003年末,该公司已完成金融街中心区内全部拆迁任务的90%以上。
(三)继续以金融街区域开发为品牌拓展金融街区域以外的房地产业务
2002年12月27日,该公司参股的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置业公司”)成立,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新产品项目开发及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2003年度,重庆置业公司开发的邮政局项目和石门公园项目已部分办理了土地获取手续,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开工准备工作。
综上所述,该公司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金融街区域内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快了金融街区域的建设速度,促进了该公司在金融街区域的业务逐步从以土地开发为主向土地开发与房产开发有机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公司开发产品的升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同时,该公司拓展金融街区域以外的房地产业务,支持了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对该公司发行完成后经营情况及战略目标实现情况的调查,我公司认为该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明确,具备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二级市场走势
该公司本次增发发行2,145万股A股股票于2002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股票发行价为每股19.58元,上市首日收盘价为20.19元(当日上证指数收盘1673.55点),与发行价相比较,首日涨幅为3.12%,自股票上市流通至2004年2月2日(回访之日),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最高在2003年4月15日达到28.01元(当日上证指数收盘1631.47点),最低在2003年11月17日达到8.61元(2003年4月16日,该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及每10股转增10股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因此复权后为17.42元,以下复权价均以该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依据计算;当日上证指数收盘1328.1点),2004年2月2日(回访日)收盘为12.2元(复权后为24.6元;当日上证指数收盘1623.88点),上市日至回访日的均价为21.21元(2003年4月16日后收盘价以复权后价格计算),平均换手率为0.69%。该公司本次增发股票上市流通至回访之日市价与上证指数的涨跌幅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以该公司本次增发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及该日上证指数收盘价作为基准):
项目上市日收盘价 最高最低 回访之日 上市日至回访
(2002-8-21) (2003-4-15) (2003-11-17) (2004-2-2) 日平均收盘价
股票市价(元) 20.19 28.0117.42(复权) 24.6(复权) 22.79(复权)
上证指数(点) 1673.55 1631.47 1328.11623.881485.15
股票市价涨跌幅(%) - +38.73 -13.72+21.84+12.88
上证指数涨跌幅(%) - -2.51 -20.64-2.97-11.26
上表显示,自股票上市流通至回访之日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走势好于二级市场大盘走势。
根据上述二级市场走势情况分析,我们认为在发行时,将发行价格确定在19.58元是比较合理的。
六、我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我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企业融资总部与研究部门、经纪部门和自营部门在信息、人员、办公地点等方面做到严格隔离。
我公司遵循“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控制、责任到人、监督制约、制度保证”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总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工作流程、作业标准等一系列业务工作规范,建立了一套科学、系统、安全、有效的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及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我公司设置风险监控总部作为内核小组的常设机构,由内核小组对投资银行的业务风险进行总体控制。
经认真核查,在本次增发前后我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等行为。
七、有关承诺
(一)、与本次增发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内容比照,该公司基本上按照承诺的情况进行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投入方面,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较预期延后,因此部分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时间也相应推迟,但大部分项目均按照计划完成了投资。
(二)、在本次增发中,我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没有提供任何“过桥贷款”和融资担保的行为。
八、内核小组对回访情况的总体评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小组对回访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本回访报告对金融街本次发行后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盈利情况、业务发展目标实现、二级市场价格走势、有关承诺的履行等情况作了客观的说明。与发行人出具的有关情况说明及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基本相符。
特此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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