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车不保,桑塔纳不保,福田车不保……”,对于此前保险公司可不可以对保险风险程度较高的车辆收取较高保费甚至拒保问题,保监会近日发出的《关于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各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支机构拒绝承保某类车辆保险业务。这也就意味着各种高风险车辆在投保问题上有了政策依据。
四类车最让保险公司“头疼”
据调查,营运车、大货车、出租车、新手上路的私家车等,属于高赔付、高风险、最让保险公司“头疼”的车型。据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一辆车保费4000元,但赔偿达1万到2万元的车多得很。”
据悉,目前保险公司限制承保的车型比较相似。总体上看,各家保险公司不太愿意承保的车型主要有:稀缺车型、出险率极高的营运大货车、易被盗的车型以及目前新出的一些车价便宜但配件昂贵的国产车。如法拉利、劳斯莱斯、老款皇冠、老款斯柯达等稀缺车型很难找到零配件,维修比较困难,保险公司对该类车型常不予以承保车损险;一些营运大货车由于事故风险高,保险公司一般只承保第三者责任险;一些比较好销的车型,容易被盗,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车主加装电子防盗设备,并对
该车的盗抢险适当提高费率,甚至出现拒保现象。
从去年秋天开始,北京地区的多家保险公司纷纷对超长、超重的运输大货车的车损险开始说“NO”,容易出事的大货车面临着无保险可上的窘境;而长期以来在北方特别容易发生丢失案件的桑塔纳等系列车型,也在投保盗抢险时遇到了麻烦:要么被保险公司以提高保费的方式婉拒,要么被要求必须加装电子防盗设备,否则保险公司不予投保盗抢险。
保险公司可以调整费率
业内专家指出,保险公司不应“封杀”某些车型,各保险公司应灵活运用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调整费率,适当采用“价格杠杆”控制风险。
此次保监会发出的《关于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指出,对风险程度较高的车辆,各保险公司可以调整费率。但保险公司上调费率累计幅度不能超过保监会批准基准费率的30%,下浮费率累计调整幅度不能超过保监会批准基准费率的20%。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调整车险费率审批权限,放开对风险因子调节的最高限制,对于车险高风险标的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各自公司认定的情况自主进行费率调整,报监管部门备案。车险条款及费率的制定与调整将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和变化。
这位负责人表示,保监会今年年初已经发布了关于调整车险费率审批权限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行政发文的形式拒保某类高风险车辆、人员或关闭对某类高风险车辆、人员的承保程序。同时保监会放开对车险风险因子调节的最高限制,保险公司将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市场情况对风险因素进行自我判断,自主调整费率。比如某公司认定某业务为高风险业务,公司可以根据风险情况自主加费,从而有效规避经营风险。而对其加费程度监管部门将不再作最高限制,完全由市场进行调节。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将可以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进一步细分客户和目标市场,具有更大的市场把握能力和市场调节能力,并可以更加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
高风险人群费率提高5%
据人保北京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该公司从元月起已经开始小幅调价,对风险低的客户继续保持优惠,而对高风险人群则整体提高了5%左右的费率。在具体实施上,下面各营业分支机构都加强了对承保车辆风险的控制,同时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有些承保单位对于一年内多次出险的车辆,拒绝承保某些险种,如车损险、不计免赔险等,还对一些“常惹祸”车辆的第三者责任的承保金额进行了限制限额,不为其承保高额第三者险,只保5万或10万元。
而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的规定更为明确:大的原则是,对于一年内出险达到3次,并且赔款金额超过保费70%的车辆,在续保时该公司会让车主进行两个选择:一是选择每次出险500元的绝对免赔额,二是根据车型、用途等因素,选择3%-10%或者5%-20%的绝对免赔率。此外,还根据不同的因素有多种调节手段。
记者采访中发现,几乎各家保险公司都在对去年初自家制定的车险费率条款进行完善和修改,新的条款即将出台。
据平安保险有关人士透露,新条款中,出险记录不同的车辆,其费率将大大拉开距离。同时将提高某类车辆和车型的费率。如易肇事的营运类大货车、易丢失的桑塔纳系列轿车以及车价低、配件价格贵且高事故率的吉利轿车等。
另据了解,对于即将实行的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保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有关规则的制定。相关规则可能会规定保险人不得拒保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对于可能出现的个别高风险车辆或人群的问题,将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采取联合共保的方式加以解决。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方面的相关规定有望在5月1日前陆续出台。(9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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