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交所综合研究所最新推出一份报告认为,资产证券化要求得突破应从完善法律制度、建立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建立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市场、启动房地产贷款支持证券等四方面措施入手。
这份题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其交易》的报告建议,确立以公告或登记方法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有效性,可采用类似于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中的公告通知办法,来取代目前
的通知要求。同时还应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规范资产销售的会计处理,对“真实销售”作出明确的界定;明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证券”性质,将其界定为我国立法规范的证券类型;完善有关证券私募的规定,明确私募发行的条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完善有关税收制度,明确发起人是否可以将资产转让中的损失从应税收入中予以扣除。
报告建议,建立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确认被转让资产上已有的优先权益,并监管资产上的优先权益。
报告认为,在目前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亟需建立规范、有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市场,以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从而降低产品的风险溢价,提高投资产品的竞争力。
报告认为,房地产贷款支持证券(MBS)应是我国考虑提供交易服务的首选。因为我国的房地产业已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这样一种结构决定了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中的地位和影响。预计房地产新增贷款在我国商业银行新增贷款规模中的比重将快速上升,会对银行产生很大的压力。缓解银行压力并保证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将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报告还表示,抵押债务权益(CDO)产品也是值得关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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