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6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5名,代表本公司股份13247.1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5.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理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采用累进投票选举宋理、谭克龙、吕亚军、刘晏、杨西安、刘建武、沈涛、强福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冯涛、张俊瑞、刘光运、陈荫三、汪艳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赵郊龙、姚小平、吴月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选举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
宋理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谭克龙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吕亚军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刘晏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杨西安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刘建武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沈涛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强福庆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独立董事
冯涛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张俊瑞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刘光运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陈荫三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汪艳萍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监事
赵郊龙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姚小平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吴月英同意13247.170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邹凡坤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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