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
1月26日上午,在北京民俗博物馆举办的“老北京商业民俗研讨会”上,民俗博物馆宣布正式启动“老北京的商业习俗抢救行动”,利用今年一年左右的时间,面向全社会征集有关老北京商业习俗方面的文物,对老北京的商业习俗现状展开系统调查,同时争取将对老北京商业习俗的抢救行动列入文化部民间文化抢救工程项目中。
北京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消费城市。而消费总是和商业联系在一起的,它的商业文化同样极其古老,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然而,面对市场经济和现代商业大潮的冲击,反映老北京商业习俗的文物却日益流失和匮乏。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越来越庞大的古玩收购队伍四处钻营,惟利是图,谁出的价钱高就卖给谁,致使许多有关老北京商业习俗方面的老物件乃至重要文物被外国人买走,流失出去。
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国家博物馆研究员宋兆麟介绍,过去北京的老店铺、老字号有上千家,但是目前各博物馆收藏的北京老字号的招幌却寥寥无几,就连北京民俗博物馆收藏的几件老招幌,都是从潘家园市场费尽周折淘来的。
据了解,“老北京的商业习俗抢救行动”的抢救对象包括北京老店铺、老字号的招幌、账本、房屋地契等文书,三百六十行各行业的行规、剃头挑子等有代表性的用具,用于叫卖的各种响器等。北京民俗博物馆的文物征集热线为65513903、65514150。
在“老北京商业民俗研讨会”即将结束时,负责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文化部社会图书馆司巡视员周小璞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预计该法案将于年内正式出台。
周小璞说,我国将建立类似文化保护那样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来保护民间文化,不同的是,文物大多是有形的、都是实物,民间文化更多是口头的和非物质的。保护民间文化应与保护文物相辅相成,原则上两者都有一个十六字方针,前面两者一样,都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文物保护的第四个原则是“加强管理”,而保护民间文化的第四个原则是“继承发展”。
周小璞介绍说,民俗文化是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对外宣传的主打品牌之一,如今我国在世界各国的使馆都在打“春节牌”,利用民俗为载体宣传中华文化。
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对反映老北京商业习俗的文物日益流失而感到忧虑。对此,周小璞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的出台,反映出社会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增强了,各级政府都要参与,各位专家所担心的现象可能会有所改观。
《市场报》 (2004年02月06日 第二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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