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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第二代车贷险在困顿中挣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 08:0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柯鹏)

  从上海买车人的视线里渐行渐远的原“车贷险”终于要寿终正寝了。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为整顿车贷险市场,防范经营风险,各保险公司现行的车贷险条款费率截至今年3月31日一
律废止,并要根据《通知》的要求重新制定车贷险条款。

  比车贷还要严格的条款

  细读《通知》不难发现,今后车贷险的门槛将大大提高。据规定,保险公司在今后的新车贷险条款中,贷款购车首付不得低于车价的30%;各保险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风险状况确定承保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车贷险应仅限于承保消费性车辆;保险责任生效必须以投保人向被保险人(银行)提供有效担保为前提;保险公司应对赔偿金额设定不低于10%的绝对免赔率。

  比较起央行与银监会日前发布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汽车贷款最长年限不得超过五年,个人首付不得低于20%”来,保监会显然对车贷险的要求更高。

  上海市场波澜不惊

  其实,保监会这则“废止令”已经迟到,至少对于上海的车贷险市场来说,它具备的只是象征作用。

  尽管车贷市场仍然如火如荼,几年前各保险公司追捧的车贷险萧条不堪却也是不争的事实。“银行、保险、车商、客户四方利益难以平衡,保险公司高风险低利润。”太平保险车险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所以自从老大哥人保不做以后,上海的保险公司基本都不做了。保监会的禁令算是划了个句号,却对公司的业务没有影响。”

  太平洋财险上海分公司的负责人更是直接告诉记者,太保上海分公司早已停办现行车贷险业务,从去年年底开始,公司已经在上海率先试点推出了第二代车贷险。

  车贷险依然遭冷淡

  那么,“第二代”是否代表了新车贷险的发展方向呢?记者对比其条款与《通知》,发现二者在首付、年限、缩减保险公司责任方面确有重叠甚至一致之处。

  “然而即使是第二代,在上海也开展的不尽如人意。”太保上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上海有其特殊性,银行是否贷款不看中购买车贷险与否,而是看公安系统的证明:买车贷款,必须先去车辆管理所办理牌照封存,银行看到封存证明后才会放款;期间不还款的也是银行自己动手去找客户,他们忽略了车贷险的作用。”

  业内人士指出,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禁以后,车贷必将随之迎来一个高峰期,保监会此时发布《通知》,正是看到了此间于保险业的巨大商机。然而,以前车贷险由盛到衰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尚缺乏个人诚信体系———汽车是带着“风火轮”的流动资产,对投保人信用要求较高。因此,用新条款全副武装车贷险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尽快建立个人诚信系统才是长远之计。

  相关规定

  异地承保不允许

  零首付、异地承保等现象在去年“车市”上还比较“时髦”,但在以后的车市交易中,这些现象已经成了明日黄花。近日保监会发出《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各保险经营机构不得承保异地贷款购车业务。

  要推车贷险责任准备金

  该通知还规定各保险公司在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车贷险条款费率时,需将车贷险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一同上报。保监会说,车贷险应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包括长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车贷险长期责任准备金应按日计算按月提取或按保险监管部门认可的精算方法提取。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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