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3月4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截止时间:2004年3月4日上午11:30;
2.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流动资产损失处理意见的议案》(详见2004年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是2004年3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和表决方法
1.法人股东需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需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
3.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持股证明。
上述股东将所需的相关证件与填妥后的《通讯表决票》、《授权委托书》于2004年3月4日11:30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本公司。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新建路5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毛宏邮政编码:733000
联系电话:(0935)6139893、6139885
联系传真:(0935)6139888
董事会
2004年2月2日
附件一:
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票
股东名称:股东帐号:
持股数(股): 身份证号码:
表决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流动资产损失处理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权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否则表决票无效;
2、填写内容必须如实、完整、清楚,否则表决票无效;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均有效。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04年3月4日召开的200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代码:
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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