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许多网站上都有网络同学通讯录,先进的科学技术使人们相互联系既方便又快捷。但有一些犯罪分子却从中发现了这些通讯资料的价值,并频频以此进行诈骗犯罪,使联系同学、校友的通讯录变成了其发财致富的“摇钱树”。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利用互联网上同学录进行诈骗的案件。该案警示人们特别是大中学生:慎将个人资料录入网络同学录。
现年23岁的葛松是郑州市无业青年。2003年3月20日,葛松根据某网站的同学录上留下的个人家庭电话和手机号码,给被害人王某打电话,自称是王某的同学的哥哥,受其弟弟的委托,把一件礼物转交给王某,寒暄几句后,他轻而易举地骗取了王某的信任,两人一起坐出租车回家拿所谓的“礼物”。当车行至某医院附近时,葛松谎称自己手机没有电,需借用王某的手机打个电话,王某就将自己的手机交给葛松。他拿到电话后,以进医院拿前两天看病的病历为由,让王某在车上等他,将王某的1部西门子手机骗走。
后经法院查明,葛松还以同样手段先后骗取朱某、徐某、吴某等人的手机8部,价值12760元。据葛松交代,他先后作案这么多起,从无失手,而且几乎没有什么被害人怀疑,骗来的手机被他以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很快就卖掉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葛松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程岗)
《市场报》 (2004年02月03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