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方灿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4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监事纵勇先生委托监事唐凡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同意公司放弃二次重组方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核查以及对公司重组相关人员的询问,明确了公司此次放弃二次重组主要原因是由于二次重组过程中,铜川阳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97.8%价值4500万元的股权过户工作一直未能办理完毕,公司因此也没有办理置出债权的转移手续和相应的帐务处理。本着实事求是,规范运作,对监管层、广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负责,以及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根本利益出发的原则,决定在铜川阳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长期没有过户到位的情况下,放弃公司于2002年开始实施的二次重组方案。
监事会成员通过讨论和调查认为放弃二次重组的理由充分,事实清楚,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通过了公司放弃二次重组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二月二日
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放弃二次重组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二次重组的议案。本人经过详细地调查,独立审核,以及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放弃二次重组,是因为二次重组过程中,铜川阳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97.8%价值4500万元的股权过户工作一直未能办理完毕。本着实事求是规范运作,对监管层、广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负责,以及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根本利益出发的原则,在铜川阳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长期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放弃公司2002年开始实施的二次重组方案。
独立董事:胡瑞文、杨瑞龙、刘力、刘敢庭
二OO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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