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珠峰命运的三大猜想 公司能否起死回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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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 05: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何冰会不会被判死刑?公司会不会破产退市?公司能不能起死回生? 本报上周末独家披露的*ST珠峰偷税8.2405亿元、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消息,在业界引起了强烈震撼。直接责任人何冰将负多大刑事责任?*ST珠峰会否因此成为国内破产退市第一股?股价会否连续跌停,甚至成为国内首只“仙股”?昨日,记者就投资者强烈关注的上述问题采访了相关人士。 猜想一:何冰会不会被判死刑? 作为偷税8亿多元的直接责任人,*ST珠峰原法定代表人何冰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呢?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何冰有无被判死刑的可能?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李江律师曾担任银广夏刑事案辩护人,他认为,从检察院的《起诉书》看,该案很可能被认定为单位犯罪,因此,何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据介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但如果是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则可免于一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 根据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1998年11月至2001年4月,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控股的*ST珠峰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绕关和在报关时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手段,共计偷逃应缴税额8.2405亿元,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且走私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ST珠峰原法定代表人何冰在单位走私犯罪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系单位走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江律师认为,从《起诉书》内容看,何冰有希望保住性命。 猜想二:公司会不会破产退市? 根据*ST珠峰今年1月公布的2003年年报,公司2003年巨亏4.29亿元,总资产4.36亿,净资产则只剩下522.5万元。李江表示,如果*ST珠峰被处罚金,将是“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即使以最小数额计算,也是8.24亿元,净资产只有522.5万元的*ST珠峰即使倾家荡产也“无法交纳足够罚金,很可能因此宣布破产。” 自2001年4月PT水仙退市以来,我国证券市场退市的上市公司已有10多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宣告破产。已经连亏两年、又面临巨额罚金的*ST珠峰,会成为我国破产退市第一股吗? 市场人士表示,这种可能性不小,但现在还不是下结论的时候。1月29日,*ST珠峰开盘跌停,并以跌停板3.63元收盘。受到巨大利空打击的*ST珠峰,会否以连续跌停的方式,成为我国首只股价跌破1元钱的“仙股”并退市呢?不久将见分晓。 2003年年报显示,公司前10大流通股东均为自然人,持股量均在10万股以上,但最多者也不到20万股,其中第二、三、四大流通股东2002年底以前就已介入,而且持股未动。以2002年12月底的9.16元计算,目前这三位股东账面资产只剩下了三分之一,因此,如果*ST珠峰沦为“仙股”,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将面临血本无归的惨境。 猜想三:公司能不能起死回生? 不过,我国股市绝处逢生的故事并不罕见,*ST珠峰能否再度上演咸鱼翻身的闹剧呢?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该人士表示,成都检察院的《起诉书》表明,偷逃税额、走私犯罪的单位有两家,分别为*ST珠峰和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如果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承担主要责任,则可起到“以母保子、舍帅保卒”的功效。 从股本结构看,母公司西藏珠峰注册资本10300万,股东仅西藏机电公司一家,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而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冰所持的6500万股*ST珠峰也早已抵押给光大银行,因此,西藏珠峰实际上只剩个空壳,即使宣告破产,其影响也会有限。与之相比,*ST珠峰不但有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等四家企业持有的4000多万国家股,还有5000万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需要保护,两相权衡,西藏珠峰“代子受刑”更能顾全大局。 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12月,*ST珠峰2.5亿元资金被划走,此后又有部分摩托车被海关没收。虽然公司一直称尚未收到2.5亿元资金被划走的调查结果,但有关人士估计,该笔巨款很可能已被有关方面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由于*ST珠峰已在2003年将该笔巨款计提坏账,因此,2.5亿元很可能成为*ST珠峰最终将要承担的罚金。如果这种分析正确,那么*ST珠峰的利空早已出尽,公司的财务负担已经一笔勾销,公司已经成为一个比较干净的“壳资源”。由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只有0.033元,因此,重组方只需付出一千万元的代价就可实现控股,其股价也会因此走稳。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ST珠峰的流通股股东没有必要太悲观,*ST珠峰起死回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哪一天*ST珠峰的股价突然涨停,你也不必太惊讶。记者杨波 链接 相关法律条款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单位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各罪以及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依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罚。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及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杨波整理 上市三年ST珠峰跌跌不休 打开ST珠峰(600338)三年多的K线图,只能用一句大家非常熟悉的唐诗“飞流直下三千尺”来形容。2000年12月27日上市,当时定位是17.60元,正赶着大盘向历史最高点2245点发起冲击,所以该股上市后曾小有表现,但在创出最高价23.93元后,随着大盘的见顶大跌,该股就如同坐上了“梭梭板”,一路下滑,仅在2002年借重组传闻小幅反弹,最终还是延续熊市,屡创新低。到去年11月,大盘逐渐走好,而该股却再创新低,最低点到了3.40元,上市三年,ST珠峰股价下跌了80%,若从最高点算起,跌幅更是达到86%。 分析该股的走势,可以看出其股价与公司经营业绩密切相关。刚上市时,2000年的每股收益是0.21元,而到2001年中期只有0.039元了,可能是主力已经预料到该公司经营正在走下坡路,故在大盘见顶之前一个月就构筑了顶部,率先下跌。而2001年年报业绩每股收益是0.20元,也导致了该股2002年的一波反弹。可到了2002年中期,业绩仅有0.003元,该股也结束反弹,再次步入跌途。谁知到2002年年报公布的最后一天,ST珠峰竟爆出了每股亏损1.04元的惊人数字。由此,股价也一落千丈,熊气弥漫。 本轮行情从去年11月发动以来,该股却在2004年第一天创下历史新低———3.40元,从量价配合看,如此低位仍有资金在出逃。1月16日公布2003年年报,每股亏损高达2.71元,29日开盘即跌停,成交量仅为27万股,呈现明显的无量跌停。这种走势显示,后市仍将有数个跌停,创新低已无悬念。 公司股票于2003年8月29日起实行特别处理,走势上留下向下突破的跳空缺口,后市跌幅达到36%。2004年1月29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价亦闻声跳空跌停,如果本次再演绎类似走势,股价当在2.50元之下。而从*ST股定位结合退市风险来看,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该股应在2元附近,果真如此的话,该股还有漫长的跌停道路要走,当有10个左右跌停板。记者海明 涉嫌走私何冰在寓所被抓 珠峰摩托的控股股东是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西藏珠峰)。老板名叫何冰,现年41岁,曾任四川省绵阳市地方产品销售公司经理、西藏圣吉实业发展公司经理、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总经理、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何冰曾经作为川金路下属公司职工被外派西藏工作,在此期间创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西藏珠峰,他作为西藏珠峰第一大股东圣吉公司数位出资自然人之首,间接成为珠峰摩托第一大股东。 1991年间,何冰成为香港大东贸易公司驻内地代表,将一些进口电器、摩托车等产品走私到内地销售。几年后,何冰抛开香港大东贸易公司,在香港成立了华晖集团,并以此为中转站,将摩托车走私进入内地。 何冰涉嫌走私犯罪一直持续到2001年。据称,西藏珠峰还与厦门远华案有牵连,西藏珠峰曾委托厦门远华为其走私过价值达10多亿元的货物。 鉴于涉嫌走私,何冰进入了警方视线。2002年9月21日晚,何冰在成都寓所内与一帮朋友喝酒唱歌,被警方突然带走。与此同时,西藏珠峰还有数十人被拘押。确切消息表明,除何冰外,下属汽车公司总经理何双、报关公司原负责人雍建琼、财务总监吴东蓉等四人已被批准逮捕。何冰先被拘押在成都某派出所内,后被押往专案组驻地。 实际上,有关部门从2001年就开始着手调查西藏珠峰走私案了。2001年,国家有关部门搜查了西藏珠峰的部分仓库,在其中查出了部分未销售出去的走私雅马哈摩托,并给予了其320万元左右的罚款。中国经济时报 珠峰上市何冰套现1.3亿元 何冰为了将黑钱洗白,从1997年开始,他在继续走私牟取暴利的同时,开始着手运作西藏珠峰改制上市事宜。 1998年11月,西藏珠峰将其麾下的摩托车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联合西藏其他4家单位组建了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现在的上市公司。 西藏珠峰作为珠峰摩托的主要发起人,投入经营性净资产作为出资;而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余四家发起人拿出了6500万元的真金白银,但不是直接投入珠峰摩托,而是向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购买部分经营性资产后,以实物资产的方式投入珠峰摩托。就这样,在珠峰摩托上市前,西藏珠峰即是何冰等人就已经套现了6500万元。 此外,珠峰摩托2002年中报表明,其长期借出资金科目中,最大的一笔是借给四川华晖实业有限公司6600万元。表面上看,四川华晖与珠峰摩托并无关联关系,但实际上,四川华晖为何冰的独资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何冰的姐夫石开友。这可能也是何冰的洗钱手段之一。中国经济时报 部分涉案人员简历 赵琪云 原珠峰摩托董事会秘书。现年36岁,大专文化。曾在四川省射洪县煤建天然气公司工作,曾任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财务部部长,后任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兼西藏珠峰光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东蓉(女) 原珠峰摩托财务副总监(财务负责人);现年53岁,大专文化。曾任出纳、会计、财务助理员,四川省金属材料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四川省审计局直属审计事务所办公室主任兼验资部主任、中外合资恩特建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四川隆生集团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后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刘刚 |